借款需要举证怎么写
1.借款纠纷中的原告要怎么举证
在借款纠纷诉讼中,原告(债权人)应提供以下的证据,来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欠款民事诉讼怎么举证
欠款纠纷可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划分双方的举证责任。
欠款懂事诉讼实质上就是借款合同纠纷。按照《证据规定》中的规定,借款人对借款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还款人对借款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撤销负举证责任。
也就是原告要提供有效的借条或者借款合同或者证明人,证明被告借了自己的钱。如果证明不了就会败诉。而被告则要提供有效的已经还款如收条或者不需要还款的证据,证明自己不欠原告的钱了。如果证明不了就会败诉。
同时,被告可以举证反驳原告的证据,证明自己根本就没有向原告借钱或者借条是假的,借款合同没有成立。原告也可以举证反驳被告的证据,证明被告根本就没有向自己还钱或者收条是假的。
关于借贷关系成立事实的举证责任始终都在请求还贷人一方.主张不存在借款关系的事实已经还款事实的举报责任在还款人一方.
3.民间借贷纠纷应该怎么举证
一、民间借贷系实践性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由此可见,不同于金融性借款合同的诺成性,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款项的实际交付系此类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在发生纠纷时,贷款人欲主张自己的权利,除证明双方的借款合意之外,尚需证明该款项已经实际交付的事实,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借款债权。虽然民间借贷需实际交付所借款项才生效,但现实中,双方一般只签署一张借条,借款人并不会对收到款项向贷款人另行再出具收条。
因此,借条便同时承担着证明双方借款合意以及借款人收到款项的作用。如果没有相反证据,那么一般可以认为贷款人完成了自己的举证责任,其对于借款债权的主张应予支持。
二、贷款人对于款项已实际交付负举证责任在借款人对贷款人是否交付借款或具体交付数额存有异议,而且该异议合理且充分的话,对于该实际交付的事实仍需其他证据另行证明。这里的合理且充分的异议一般为:大笔借款的转账单证不存在、现金交付的具体事实不清楚等。
那么贷款人必须对实际交付款项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批次等进一步举证,可以通过银行汇款单、当事人证人证言来证明。
4.民间借贷债务人应如何举证,债务人举证注意事项
一、民间借贷债务人应如何举证
1、债务人对争议债权的性质应负举证责任。
在债权人对借贷合意及交付事实完成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债务人否认借贷关系成立及生效则必须提供足以推翻对方主张的相反证据予以证明。例如,债务人认为系赌债,债权人明知债务人借钱用于赌博还故意借钱给债务人,则债务人应当就其主张的赌债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债权人主张现金交付且借贷金额合理的案件中,债务人认为借条系收胁迫后所写,其应当就受胁迫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债务人对债权人抽取利息的具体数额应负举证责任。
在债权人对借贷合意及交付事实完成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债务人认为债权人抽取了利息,实际收取款项金额并非交易金额。债务人应当举证证明债权人抽取了利息,否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3、债务人对债权人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异议,应负举证责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提交的付款凭证并无异议,但认为是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债务,则应当对其主张的其他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债务人对债权的消灭应负举证责任。债务人对于借贷关系及借款金额没有异议,但是认为其已经全部偿还借款,只是借条没有收回或者借条丢弃后原告又悄悄捡回来再次主张权利。对此,债权人手持债权凭证应当认定其完成了举证责任,而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消灭则应当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了债务。
二、债务人举证注意事项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时,在被告提出此类抗辩后,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主张某种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在被告完成对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举证义务后,原告主张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应对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依据法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5.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4、其他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等与民间借贷纠纷事项相关的证据。
6.民间借贷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
民间借贷问题,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在合同法生效前,此类纠纷通常被作为一般的债务纠纷,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法在总结以往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民间借贷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对民间借贷涉及到的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标准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它在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上述规定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阅读全文>>;民间借贷的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阅读全文>>;民间借贷的举证技巧
民间借贷在社会上有很强的活力,尤其是在东南沿海一带,由于法律对民间借贷始终处于一种暧昧状态,因此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有时不好处理。本文为你提供简单的举证方法: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7.债务举证 应该怎么做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举证要求: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4.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三、具体要求: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8.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
具体来说,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呢?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在借款纠纷诉讼中,原告(债权人)应提供以下的证据,来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7、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债权人应提供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的事实依据,借款亦应提出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证据。
在因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而发生了借款纠纷后,作为债权人,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重视对证据的提供。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诉讼,证据都是最重要的,借款纠纷诉讼也不例外。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将不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您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其还需要承担诉讼费用,得不偿失。
以上就是对借款纠纷原告举证内容的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延伸阅读: 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借款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处理借款纠纷注意什么 。
9.如何在民间借贷诉讼中举证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如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电脑咨询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如当事人名称在诉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需注意的是,如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赌债等,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包括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包括本金金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计算方式等。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
5、证明存在抵押、担保的证据:设定抵押的民间借贷,如设定抵押涉及到不动产,需提供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证明。有担保人的,需提供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合同,或具有担保人签字的借条、借据。
6、证明诉讼时效的证据: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为延长诉讼时效,可在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三年或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以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或通过媒体公告的方式以延长诉讼时效。
7、已办理可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举证通知书怎么写
1. 被告法院举证通知书咋写
举证通知书
***人民法院
举证通知书
(****)***字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①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②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七、你方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附: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或者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审判人员可以针对不同案件情况填写。
2.如当事人可能提供域外形成的证据的,审判人员应当根据《证据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3.……(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当事人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年**月**日
(院印)
2. 公司回复“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格式怎么写
和答辩书差不多,
*****局:
贵局送达我公司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于 年月日收悉,我公司对****申请认定工伤一事(表态同意或不同意)具体证据如下: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盖公章),证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
2、等等。
如果申请人不是你单位员工,或者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说明情况,提交工资清单,职工名册,缴社保清单,等等。
再次陈述观点。此致
*******局
公司全称
年月日
3. 法院举证通知书
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现将当事人举证的有关事项,予以告知: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二、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e69da5e6ba90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63033,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三、当事人举证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四、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原件,应当出具收据。
五、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七、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八、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九、当事人应当在一审开庭时(开庭 日前)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十、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十一、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或依当事人申请进行。
十二、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十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需要勘验、鉴定的; 4、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主要证据相互矛盾,经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十四、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并应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申请调查取证的线索不明确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十五、人民法院对调查取证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申请人送达通知书。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
4.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范本一: ************(用人单位) : 你单位职工 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
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范本二: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德人社伤举证字〔xxxx〕x号 xxx单位: 申请人xxxx年x月x日以“xxxxx”为由,向我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你单位举证相关证据材料,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15日内将有关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送达我机关。
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x 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xxxx年x月x日 注:举证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举证单位,一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留存。
5. 法院只给应诉通知书、传票,诉状、举证通知书,但是没有给任何证据
被告在开庭前是不能看到原告在起诉时提供的证据。因为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答辩状是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的,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扩展资料
1、答辩状的作用:
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这样,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对如何合理合法及时处理好案件。
2、答辩状的格式: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答辩事由。
(二)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三)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答辩状
离婚举证怎么写
1. 离婚原告举证如何写
走诉讼。
一、证明夫妻关系中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起诉状王 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山东XXXXX人,无业,暂住XXXXXXX。
联系电话:XXXX戴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山东XXX人,山东XXXX公司职工,住XXXXXXXXX3楼东户。联系电话:XXXX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孩子XX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3.责令被告支付自1998年2月至离婚之日的孩子的抚养费;4.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19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9XX年X月X日生有一子“戴XX”。因原告与被告性格不合,尤其是孩子出生后,经常吵闹,并强迫原告搬走,19XX年X月原告被被告赶出家门,原告自己带着孩子在弟弟门头暂住,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分居期间,被告从未为孩子支付一分钱抚养费,也从不探望。为此,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查明事实,做出公正判决。
此致临沂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〇XX年XX月XX日 走调解。
2. l离婚举证该怎么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 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 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 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2、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3、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4、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望采纳!!祝你愉快。
3. 离婚原告举证怎么写
一、证明夫妻关系中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4. 感情破裂 离婚举证材料怎么写
夫妻感情破裂,是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
众所周知,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离婚案件中,应当围绕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标准,进而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夫妻感情破裂提供了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针对性的收集证据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案件中,聊天记录、照片、视频、书面文件等类型的证据形式较多,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1.证据形式来源合法2.证据内容未侵犯他人隐私3.证据内容涉及身份关系的,对身份的指向明确。
5. 法院离婚如何举证
法院离 婚举证要点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另: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
4、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
5、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婚生子女、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忆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住所地、带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6、家庭住房(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离婚后住房安排意见(迁出去向、接收方意见、单位证明等);
7、认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
8、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医鉴定或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
9、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属外文本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证据来源来自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需经我国驻国的使、领馆认证或经我国认可的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认证方为有效。 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收集的,应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查证。申请书应包括查证内容、证据保管单位、部门、证人的姓名、地址、单位行详细情况。
6. 离婚延期举证申请书怎么写
在法律事件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并且申请已经通过了,准备开庭时,却因为临时有事来不了,那么,能不能向法院提出延期举证的申请呢?大家是否知道原告申请延期举证的理由可以是哪些吗?延期举证申请书如何书写呢?延期举证流程是什么呢?举证期限怎么计算呢?接下来律师365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原告申请延期举证的理由
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有困难(如行动不便,地区偏远,交通不便等),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延期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延期举证申请书
延期举证申请书
xx县人民法院:
在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由于案件时间跨度比较大,证据比较分散,部分证据收集较为困难,特申请你院延长我的举证期限。申请延长期限为____个月。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二O 年 月 日
三、延期举证流程
提出延期举证申请,应草拟延期举证申请书,向法院提交。提交申请书,应向书记员提交或直接向主审法官提交。主审法官为传票签发人,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会发出《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及主审法官。
提交申请书以后,应向主审法官说明延期举证的理由,直接要求予以批准。主审法官若同意延期举证,会指令书记员重新签发举证通知,或直接在申请书上备注“同意予以延长举证期限至X年X月X日”。
一般提交后,当面与主审法官沟通,主审法官会立即答复。我们作为律师代理人,申请延期举证时,一般都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三天先将申请书给书记员,让书记员代为与主审法官确定,有时电话与主审法官联系、有时当面沟通,处理结果以法官口头答复或书面签字为准。比较正式的时候,书记员会重新签发举证通知书。
四、举证期限的计算
《证据规定》33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即送达举证通知书,从这一点看该规定并无不妥之处。但实务中并非每一个案件争议的焦点都十分明确,
一是从诉状中看似争议重大的问题,经被告答辩后予以承认,该部份事实的证据无需再举,
二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由人民法院确定,而具体操作中则是承办此案的审判人员,但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一般是由立案庭人员送达举证通知书,可能会出现“事不对题”的举证通知。
因此,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举证期限有失偏颇。举证通知书不一定与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送达。
一是可以将“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的规定改为一般规定,可以有例外的情况,供审判人员掌握。《证据规定》33条同时要求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等。有的案件可以在争议焦点确定后再分配举证责任和明确举证要求。
二是将举证期限“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改为“自当事人收到举证通知书的次日计算”更为准确,更符合实际。
7. 离婚诉讼如何举证
离婚诉讼一般要提交以下几种证据:1、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如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出资证明;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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