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代理词怎么写
1.代理词怎么写
代理词怎么写
代理词是现代词,是一个专有名词,是指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
【代理词格式写法】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 ⒈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⒉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⒊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 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
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2.商标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怎么写的
如题,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XX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被上诉人)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一案(XX商标二审)已由贵院受理。
受上诉人之委托,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卢宇律师担任本案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现,代理人就本案事实及法律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部分 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近似的错误 一、一审法院将引证商标华表两侧的图形认定为汉字“中华”的小篆写法并将汉字“中华”认定为引证商标的组成部分违背事实且违法。
从事实上来说,汉字“中华”的小篆写法(详见下图)与引证商标中一审法院所指的图形片差别明显: 1、引证商标中“中”字的上面部分系平直的横,而正规小篆写法的“中”字上面系弧形,且与其相连的部分共同形成一个椭圆;2、正规小篆写法的“中”字中间一竖是垂直的竖,而被引证商标中的“中”字的竖带有一个动态的弯曲“尾巴”,该“尾巴”给人向上升起的动态之感;3、正规小篆写法的“华”字的中间竖直一笔上部向右突出和弯曲,下部向左偏移,而被引证商标中的“华”的对应笔画的上部分并没有该特征,且其下部分变成动态的弯曲“尾巴”,该“尾巴”同样给人向上升起的动态之感。从华表两侧图形的表现形式来看,左侧部分更像游动的小蝌蚪,右侧部分更像一只爬行的蜈蚣。
因此,引证商标两侧的部分不是小篆“中华”,其不应当认定为汉字“中华”,而应当被认定为图形。不仅如此,一审法院该认定也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同时,根据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在该法的实施中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
依据为实施该法制定的《通用规范文字表》,“中华”的规范汉字写法为第0113号“中”和第0472号“华”。由此可见,引证商标组成部分职中并不包含汉字“中华”。
但本案中,一审法院却认定引证商标华表两侧的图案系汉字“中华”的小篆写法并将汉字“中华”认定为引证商标的组成部分。 一审法院该认定是对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违反,是最根本的错误认定,是导致一审判决错误的逻辑基础。
(“中华”的小篆写法) 二、申请商标系纯文字商标,而引证商标系图形字母组合商标,二者系不同性质的商标,不具有可比性,一审法院认定二者近似违反了同类商标比较原则——有违生活常理和司法实践。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4、15、16条可以看出,该规定对商标进行近似性比较时,严格按照同类商标进行比较的原则进行比较办法的分类,即文字商标与文字商标之间比较、组合商标与组合商标之间比较以及图形商标与图形商标之间进行比较,并无交叉比较的做法。
从生活常识看,我们可以将不同表象的事务归为本质(本质)相同,但却不能将不同本质的事物归为表象一致,因此,该问答规定的比较方法分类符合生活逻辑,是科学的比较方法。而本案中,因引证商标系图片与英文字母构成的组合商标,而申请商标系纯文字商标,二者属于不同性质的事物,二者之间的表象区别一目了然,一般公众凭眼观即可区别,而无需仔细甄别。
因此,一审法院将二者进行比较,得出二者近似的结论,明显违反了科学的比较方法,明显错误。 三、一审法院认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近似违反了整体比较和主要部分比较原则——违反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首先,从整体上看。引证商标系由图形(包括:华表、华表下的围栏、丝带、祥云、彩虹以及华表两侧的图形)和英文字母组成的组合商标,其组成元素相互联系组成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整体上突出图性特征,呈现给公众的是整体图形效果。
而申请商标系由纯粹的文字构成,其特征由文字本身予以体现。从整体上看,二者视觉差别明显,没有相似性。
其次,从主要部分看。申请商标由“中华坊”三个中文汉字组成,不存在主要和次要部分之分。
而引证商标由华表、围栏、祥云、彩虹、丝带、华表两侧的图案以及英文字母等元素组成,各元素中,华表及其下面的围栏色度浓厚,且所占比例较大,该部分应认定为引证商标的主要部分。但引证商标的该主要部分,系图形的组合,该部分无任何线索和特征可将其读成汉字“中华”,而申请商标系由纯文字“中华坊”三个汉字组成,二者视觉区别明显,可识别性明显,不具有相似性。
一审法院认为“华表图形与其文字部分存在对应关系,其显著性较弱”。然而该观点是建立在把华表两侧的图形认定为汉字“中华”的错误前提基础之上的(具体理由如前文所述),并且该观点明显歪曲了二者比例以及色度浓浅的巨大差别,将色彩浓度浅、所占比例小的部分认定为主要部分,将色彩厚重、所占比例大的部分认定为次要部分,明显本末倒置,违背客观事实。
四、一审法院认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近似违反了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为准的原则。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
3.如何写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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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审判员:
根据我国《XX法》相关规定,我受本案原告委托出庭参加诉讼,为了依法维护我的当事人XXX的合法权益,本代理人现就本案案情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并请予以采纳。
(阐述事情并得出结果指出相关法律法规)请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求合情合理又合法,请法庭查明事实,支持原告的诉讼,以维护我的当事人XXX的合法权益。
本代理人意见当否请法庭参考,并予以采纳。
代理人:XXX
日期
4.不服行政拘留提起行政诉讼怎样写代理词
代理词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接受郑州某某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李贺律师担任其诉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服行政行为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今天的诉讼。
现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法庭的审理和本案事实依据,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实、理由的分析1、事实部分【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实部分称【经查,你(单位)于2011年10月变更登记过程,涉嫌提供虚假“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1)、原告未提供虚假材料原告2011年10月21日的公司变更登记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贵局的要求,提供了真实、合法、齐全的申请材料,原告该次公司变更登记行为原股东及现股东全部亲自到场,现场签订了《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应文件,完全符合法定形式及程序,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2)、关于【涉嫌】的分析被告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实部分用了【涉嫌】一词,【涉嫌】的法律含义为【有跟某件事情发生牵连的嫌疑】,系有可能性,而非查证属实。
被告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形下即作出责令改正的决定,事实依据不足,理应撤销。2、理由部分【责令改正通知书】理由部分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2011年10月公司变更登记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从该条可以得出: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分为两种:1、提交虚假材料,或者 2、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提交虚假材料亦为欺诈手段,系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种方法。前已论及,原告未提交虚假材料,被告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实部分未描述原告【采取其他欺诈手段】的情形,因此原告未【隐瞒重要事实】,不符合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告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理应撤销。
二、关于【答辩状】的分析1、被告据以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事实依据前后不一被告据以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当时的事实依据为:【经查,你(单位)于2011年10月变更登记过程,涉嫌提供虚假“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取得公司变更登记】。被告据以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答辩状中所援引的事实依据(【答辩状】第2页第二段第三行)为:【被答辩人在2011年10月21日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时,故意隐瞒2011年10月17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其下达的(2011)11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10月20日被答辩人提出申请要求听证的事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被告为何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完全抛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时所持的“事实依据”,而采取新的“事实依据”说?无非如此,被告自知原“事实依据”未经查实且不能成立,与其被攻破不如主动放弃的好,但殊不知,被告作为挡箭牌的新“事实依据”说亦不能成立,原因如下:首先,公司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律拟制主体,按照法人拟制说的观点,只有自然人是实在的,而法人则是无肉体无精神的观念上的存在,是法律的拟制物,公司与股东的人格相互独立,不可混为一谈。公司作为法律拟制主体,仅仅是公司财产所有者的象征,而不具有自然人主体的主观属性,而【隐瞒】属于主观形态,因此公司不具有【隐瞒】的属性,更何谈隐瞒一说。
其次,何为法律上的【隐瞒】?【隐瞒】系指有义务告知而故意不告知,应当告知而故意掩盖事实真相,【隐瞒】的前提需有义务、需应当。如前陈述,原告2011年10月21日公司变更登记行为完全符合法定形式及程序,如实回答了被告的询问,原告收到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工商经检(2011)15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事实,在被告未询问类似问题的前提下,原告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主动告知,若需告知,法律规定是什么?原告认为收到郑工商经检(2011)15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一事无需告知被告,原因有二:①、原告收到的仅仅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而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仅仅表明有处罚的可能性,但不代表一定处罚,原告收到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听证相关事宜,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②、郑工商经检(2011)15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理的事情发生在2004年7月7日和2005年7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行政处罚的追则期限为2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上述拟处理的事情已过追责时效,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原告认为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无需告知被告。2、【责令改正通知书】是行政处罚被告【答辩状】(【答辩状】第2页第二段第九行)称【责令改正通知书仅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该观点错误。
责令改正是一种多重性质的行政行为,它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有时是一种行政处罚,有时是行政命令,即多重。
5.怎样书写代理词
代理词是代理律师在诉讼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 阶段发表的,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意见的诉讼文书。
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 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 重注意下列问题:(1)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 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2) 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 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3) 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 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代理词中的漏洞。
(4) 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 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6.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代理词在哪个阶段念
开庭后就需要念诉讼代理词。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繁、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
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记号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4.代理词所提意见要切合实际,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所接受。
7.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代理词在哪个阶段念
开庭后就需要念诉讼代理词。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
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
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
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
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繁、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
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记号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
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4.代理词所提意见要切合实际,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所接受。
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1.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偶也不太会,看着办吧!~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XX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我接受本案原告方的委托,作为原告XX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原告XX诉被告XX游戏厅抢劫一案的诉讼。出庭前我全面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认真听取了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全面的了解。本代理人认为,根据本案现已查明的事实和我国的法律精神和相关规定,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被告的侵害,致使原告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被告在本案中的辩驳亦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理由现阐述如下:
1.
2.
3.
4.
……
综上所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我方建议法庭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XX元,充分采纳本代理人的代理意见,作出公正的裁决。
2.民事诉讼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1)代理律师署名;
(2)代理词发表日期。
二、格式:
民事诉讼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xxx的委托,担任xx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代理人:
年月日
3.原告方的民事代理词怎么写
按照代理词格式写就行了,没有统一的代理词,每个案件都是不一样的,大致形式如下:
原告方的民事代理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作为案件原告代理人,依法参加了本次开庭审理。通过法庭审理和法庭辩论,现发表如下意见,共法庭在判决时参考:
一、……………………………………
二…………………………………………
代理人:…………
时间。
4.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民事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20xx年xx月xx日xx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询问时,被告明确回答“通过我给梁xx两万元钱,这钱不是我的,是俺单位刘xx的,1997年他分两次给我”、“这钱是刘xx的”。两份证人证言也对此予以印证,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19xx年原告分两次借给被告20000元钱。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xx年偿还3000元,下余17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所涉借款与梁xx无关,双方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交给闫xx,闫xx又交给梁xx,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xx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只是在后来的催要过程中才从被告处得知,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被告从原告处借得款项后将该款项抛弃,那么是否原告也要对此负责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被告与梁xx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只约定原告需要用时被告返还,并没有确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本案中,原告因需用钱,遂于20xx年底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偿还原告3000元钱。从20xx年开始起算,到原告起诉时止,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
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xx
5.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和原告代理词
原发布者:linly387300
民事诉讼原告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原告段某某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欠原告工程款58446.92元的事实清楚,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工程款自2010年起被告业之峰公司及其扬州分公司曾在花样年华等小区承接多起房屋装修工程,并将之转包给原告施工,但工程款一直拖欠,截至目前尚欠原告装修款58446.92元,由原告提供的原告与业之峰公司工程结算表、业之峰公司扬州分公司的结算凭证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欠原告工程款的事实。因此被告业之峰公司负有清偿义务,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予以支持。二、被告李某某、李某女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事实成立,严重损害了原告(债权人)的利益,二人应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首先,业之峰公司设立合法有效,依法取得独立的法人人格,由原告提供的业之峰公司工商登记查询表可以证明。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业之峰公司理应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而从原告方提供的现金会计沈阳的证言、业之峰扬州分公司建行和农行账户对账单、原告本人和强贵明等人的结算单等证据可以证明业之峰公司有营业收入,这些理应独属于公司的收入(财产)却被公司股东李某女、李某某采用收不入账的方法据为他们个人所有或转
6.民事代理词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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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酉闯天下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皋城市玩野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朱杭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他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刚才听取了法庭调查情况,对本案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我就案件事实,对本案理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1、被告皋城市长阔出租车公司的被告主体资格适格。被告皋城市长阔出租车公司确为1996年8月1日与付建启签订劳动合同。付建启受雇于该出租车公司至今。2、2005年8月21日晚凌晨1点左右,原告在东环广场搭被告雇员付建启的出租车去双井姐姐家里。在开到东便门桥北50米被被告付建启赶下车,当时原告浑身哆嗦、口吐白沫、满头大汗,原有的癫痫病复发,付建启未尽司机的合理的救助义务,把原告遗弃在桥东100米处得马圈处。原、被告双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国《合同法》专门在第301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患疾病、分娩、避险等紧急情况时,承运人有应当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旅客脱离危险、减少损害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救助措施的义务。而被告违背了这一法律规定,也违背了作为出租车司机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因此被告方司机的行为是承运人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表现,应对此承担责任。3、客运合同即旅客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在一定期间内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在短途旅客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中则往往是先上车、后购票的方式,客运
7.二审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二审原告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本公司的委托,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xxxx上诉一案的诉讼活动。在庭前,我仔细听取了xxx的陈述,认真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通过这一系列的诉讼活动,我对本案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结合本代理人所参加的一审庭审中法庭调查的情况,以及上诉人的陈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第一,本代理人认为本案的基本事实是____上诉人没有履行xxxx,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但上诉人再次在二审中提出同样的在一审举证期限过后开庭时提出证人出庭作证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举证规则,也不是新证据,应当视为上诉人放弃了举证权利,为此被上诉人xxx的证人证言拒绝质证,刚才上诉人的代理人辩论中讲到,xxx属于新的证据,根据开庭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上诉人认为该证人的证言自相矛盾,被上诉人也注意到了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做的调查笔录矛盾,完全与该证人的说法不一致,同时该证人实际是上诉人的员工,在证据效力上缺乏真实性,没有证据效力,也无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第二,对于上诉人还另行提供了________的录音证据,被上诉人认为对该录音证据合法性存在疑问。无法进行质证,实际是证人提供证人证言的一种方式,也不符合举证规则要求,因此被上诉人对此拒绝质证。
第三,上诉人提供的汉梦服饰公司场外照片同样不能证明是上诉人已经履行了xxx,该照片与本案无关,另外上诉人还欠被上诉人工程款50万元未付,作为上诉人将另行诉讼解决。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本案是由于上诉人没有履行xxxxx,实际双方放弃了履行该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至于上诉人与xxx的瓜葛与本案无关,但省高院的判决书里没有提到xxxx,诉讼时效早过了,不应该保护,但上诉人的证据至今也没有提供,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庭审中几位证人,其中x位不属于二审中的新证据,另外一位证人的证言缺乏真实性,录音证据也不符合最高法院的举证规则,应当视为上诉人放弃了该“录音证据”举证的权利。
第四,本代理人恳请法庭能采纳本代理人的意见,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上诉人代理人: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8.债务纠纷中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省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xxxxx书刊印务有限公司(曾用名:xxxxx书刊厂)因纸张欠款案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前,我认真核实了案件事实、仔细听取了委托人的陈述,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通过这一系列的诉讼活动,我对本案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针对本案的基本情况,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希望合议庭采纳:
一、原、被告之间是纸张买卖合同关系,有纸张供货交易记录,系长期合作关系。
被告原企业名称是:铁岭XXX刊厂,是福利XX印刷厂,归属铁岭民政局,原企业由厂长xxxx承包经营;后企业改制,xxx买下该厂并更换其女儿xxx为法定代表人,由xxx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现企业名称为铁岭辽北书刊印务有限公司。
在被告更名前,原告一直为其提供纸张供货服务,开始时,双方还会签订纸张供销合同来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证据1、2证明),随着交易往来的频繁,双方有了信任的基础,为方便交易,双方形成了由原告按被告的订货要求,以代办托运或者被告自提的方式交付纸张、并有原告开具纸张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验收并出具收条的交易模式。在此种交易模式下,双方一直合作很愉快。
被告更名后,双方仍延用此种交易模式,合作关系一直良好,故即使双方在此后交易中没有签订具体的纸张供销合同,但收条具有合同的效力,证明双方存在纸张供销关系,从证据目录的显示可知:双方是长期合作关系。
二、2010年6月18日、7月12日被告所写的收条有纸张供销合同的效力,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收条是被告在收到原告提供的纸张后,经验收合格所出具的收到纸张的凭证。上述收条证明双方存在纸张的供销关系,具有纸张供销合同的效力,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故被告在收到纸张后,应当及时支付支付价款。
三、原告已履行完纸张供货义务,并开具了纸张供货发票给被告,被告已接收,被告应支付欠款共269661.25元整。详细来讲:
1、从2010年5月25日(增值税发票三张),原告共向被告供应纸张总吨数为:65.871吨;总价款合计共:337374.4元整;
2、被告分别于2010年5月18日、2010年6月3日支付现金10万元、20万元给原告,合计共30万元;扣除被告支付的购货款,被告未支付的货款为:337374.4元—300000元=37374.4元;
3、根据双方的约定和交易习惯,纸张供货的方式为代办托运,由被告支付运费:从明细账中知道:被告分别于2010年5月4日、2010年5月20日支付运费3150元、350元给原告合计共3500元整;
4、扣除运费的款项,被告未付欠款为:37374.4元-—3500元=33874.4元;(第一笔欠款)
5、原告分别于2010年6月18日(2张)7月8日、7月12日开具了共四张供货发票,供货总吨数位:66.159吨,总价款为:332486.85元;
6、2010年6月18日,被告曾委托原告为其购买手机一部,手机价款为:3300元,并且手机已交付给被告,故手机费用应由被告支付;
7、2010年7月1日,被告支付现金100000元给原告,故第二笔欠款的总额为:332486.85元+3300元—100000元=235986.85元;(第二笔欠款)
综述:结合上述情况的分析,可得出:被告所欠的总额为:
第一笔欠款额+第二笔欠款额=235786.85元+33874.4元=269661.25元。
四、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的规定,被告收到纸张后,未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有恶意欠款的嫌疑,使双方的信赖利益遭到危机,为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安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对被告提起诉讼,希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及时归还欠款!
综述:原告已经履行了纸张供货义务,该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被告却未完全支付价款,故被告应当及时归还欠款。
委托代理人:xx省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二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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