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申报中学教师一级职称应具条件
执行“教部发[1998]020号《关于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承担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
2,任二级教师期间,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并完成省教委或地(市)教委规定的任教课时总量和教师工作总量要求。
3,承担中学一门以上课程教学,经同行评议,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效果良好。任二级教师职务期间开过观摩课、示范课,教学水平和能力得到同行公认。
4,任职期间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5,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含团委正、副书记,年段辅导员,少先队总辅导员,教师达三人以上教研组长,百人以上寄宿生的生活管理员,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从事电教、实验、劳动技术课教师)或教学教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6,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撰写一篇以上(含一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有价值的所教学科的教学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专业性或教研性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篇。
7,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在教学、德育、实验室建设等取得明显成绩,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员等),或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单项奖。
8,教学工作量要求任职资格前四年中有三学年任教课时总量为:中学专任教师不低于960课时,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低于360课时。
结合以上情况
由单位纪检部门负责人填写,对该同志资历等各方面进行审查。如单位无纪检部门,则由相关分管领导填写。
2. 学生会纪检工作设想怎么写
光消逝,新学期伊始,学生会纪检部又迎来一个新的开始。
在上学年,纪检部在上级的关心和广大学生的合作支持下,顺利的完成了本职工作,取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赞同。本年度开始,纪检部将在各位老师的指导和新一届学生会领导班子的组织领导下开始新的工作。
作为学生会的重要部门之一,纪检部将承前启后,致力于加强纪律、学风和日常生活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稳定、安然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院管理和正常运行提供应有保障。 本年度,我校将迎来评估工作,响应“人人能为评估做贡献,人人应为评估做贡献”的号召,本着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宗旨,纪检部特拟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招才纳贤,补充纪检部后备力量。
与以往不同的是纪检部在新学期兼顾课堂考勤工作,因此为了有更充足的力量来完成纪检部各项工作,纪检部将以公开招聘的的形式选拔一批学习优良、拥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的新生,以补充纪检部的力量。并在初期有意识的组织对新生进行培养,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转变角色,融入到纪检部团队之中。
二、严格规范,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与以往不同,纪检部在往年负责综合测评、大型活动考勤的基础上又兼顾课堂考勤工作。
学习是学生的天职,综合测评是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陶冶大学生情操的有效方式,组织好课堂考勤和保证大型活动的秩序、强化综合测评的公平和合理性的价值突出,责任相对较大。因此加强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分工非常重要。
纪检部成员将在学工办老师、团委学生会的指导下,落实责任,公平公正,全力为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增强内部沟通和了解,强化团队意识。
纪检部随着工作的的需要,人员相对较多,各司其职,为了使工作顺利有序,本年度则要求各工作人员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相互团结、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本年度将在每月结束之时,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出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案。
在每学期结束之前写一份工作心得,主要内容是对于纪检部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以供后期借鉴和矫正。 四、配合学院和兄弟部门的工作,做好老师的得力助手。
法学院的工作是一个大的整体,纪检部在学院指导下做好自己分内工作的同时,将加强与团委、学生会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如在各类大型活动中联合组织,共同携手一道为创造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氛围努力,为同学们服务,为评估做贡献。 五、培养干部接班人,使纪检部保持新的活力。
为了培养好下一个班子的领导人,我们也将对本部门的 副部长、委员进行培养,发掘新的,有能力且负责的成员来接任纪检部的下一届工作。在第一个学期里我们将对各副部长,委员进行平行培养,使他们对部门的工作十分熟悉,然后在第二学期的时候,从他们中间挑选出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指导,以便他们可以很好的迎接下一届的工作。
总之,新的学期,新的开始,纪检部将在新时期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以高昂的姿态和饱满的精神开始新的征程! 希望对你起有作用。
3. 监察建议书如何写
一、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或有关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 1.接到人民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指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下进行检查、调查时。
2.人民群众举报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时。 3.查办违纪案件,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4.进行例行的检查、调查,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二、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
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 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
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 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
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 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使用办法 一、《监察通知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或主定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通知专用章”。
二、《监察建议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 三、《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由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