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准则:
1.衡量会计信息质量原则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 明晰性;
2.确认和计量的原则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历史成本、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起修正作用的原则;
3.谨慎性、重要性、实质重于形式。
新准则:
1.客观性原则: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
2.相关性原则: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满足宏观信息需要、 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
3.明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必须清晰、简明,便于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原则:同一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会计期必须保持一致;
5.实质重于形式: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重于其法律表现形式,当按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
6.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区别被交易或事项的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形式;
7.谨慎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8.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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