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经营药品质量的药品召回制度怎么写
文件名称:药品的召回程序 编号:PNXYC-QM-004-2009 起草部门:质管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第1版 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由于各种原因需召回的药品。
2.范围: 适用于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召回及公司发错药品的召回。 3.职责: 销售部、市场部及营销中心实施召回工作,质管部负责召回工作的监督。
4.内容: 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药品召回分一级召回、二级召回、三级召回。
召回方式分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企业售出药品后发现该批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1药品售出后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召回时应立即召回。
4.1.1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和在库养护检查中未能发现并已售出的假劣药品。 4.1.2售出并在使用过程中导致临床事故或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
4.1.3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要求停止销售或使用的药品。 4.1.4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但在库中剩余该批号药品,且不是贮存原因造成的内在质量不合格者已被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
4.1.5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但生产厂家发现该批药品有质量问题需召回者。 4.1.6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用户反馈质量问题,经确认为不合格品,需同批号召回者。
4.1.7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但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需召回者。 4.1.8公司发货出现差错、发错的药品。
4.2由质管部下达《药品召回通知单》,销售、市场部及营销中心查阅销售记录,确认后将通知单将发到所有使用单位或部门,催促其退回药品,并填写销出《药品召回记录表》。 4.3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质管部负责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 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4.4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的召回工作,并负责所负责客户药品的追回落实工作。
4.5质管部监督该药品召回的实施。并在最终写出《药品召回报告》,归入该药品的质量档案。
2.批发企业GSP文件中召回的程序怎么写
(四)药品召回的程序:
1.药品召回的范围:
1.1 药品生产企业主动召回的药品;
1.2 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停止销售、使用或收回的药品;
2.药品召回的通知:
2.1 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供应厂商药品召回通知、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内容, 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业务部门停止销售在库的药品,并组织销售部门通知有关客户。召回 通知的内容应包括:召回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实施召回的原 因;召回要求(包括范围和时限等);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2.2 储运部门应按质量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发货,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上
报在库药品的数量、流通区域和数量等情况。
2.3 销售部门应按质量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销售相关品种,并在第一时间内 组织业务人员核准销售记录后实施药品召回措施:包括向客户单位发送药品召回通知, 向客户单位统计相关药品的库存,请客户单位协助停止销售和使用相关药品。
2.4 采购部门应按质量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及时与供应商确认召回药品的业务处理。
3.召回药品的管理:
3.1 召回的药品,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处理。
3.2 储运部门应将公司该品种的库存移入退货区;根据销售部门的统计信息做好退回记 录。
3.3 在应召回的数量全部到库后,按药品供货厂商要求召回的时限内,将召回药品退回 供货厂商,并做好退出记录。
4.药品召回的报告: 质量管理部门应跟踪了解召回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实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食品产品召回制度 谁能帮我做一个食品企业自己制定的不合格食品召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消费者客户投诉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司的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包括客诉表单编号原则,客诉的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原则: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遵循质量原因解释清楚、赔偿合理和顾客满意的原则,及时妥善解决问题。对市场反馈质量问题应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存在安全问题的产品要按规定做产品召回处置。
四、产品召回管理: (一)产品召回职责: 贸易部负责消费者(客户)反馈信息的接收,公司产品召回小组负责对产品进行召回,仓储部负责与召回产品相关产品的库存数量调查;质检部负责将投诉信息转交生产部并与生产部进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上报产品召回小组。 产品召回工作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贸易部部长:…… 企管部部长:…… 生产部部长:…… 质检部部长:…… 组 员:…… …… …… 召回工作小组职责: 组 长:负责召回程序的启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召回产品进行鉴定,并作出处理意见。
副组长:负责召回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组长汇报召回进程。 组 员:协助组长和副组长的工作,并对召回的产品进行处理,分析发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产品召回程序 1.产品的召回条件 1.1产品将严重影响消费者健康; 1.2产品有可能导致一般性的健康损害; 1.3产品中检出输入国禁用的化学成份; 1.4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但存在质量、品质规格等的缺陷。 1.5产品的卫生安全超过进口国刚颁布的卫生限量要求。
2.控制 2.1贸易部从客户或市场调查等渠道获得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组织质检部、生产部、进行原因调查,并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后由贸易部组织对产品进行召回。 2.2 产品发运后,公司内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隐患,经总经理最终确认符合第二条中所列事项则由贸易部组织对产品进行召回。
2.3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验收人员、品管人员检查发现产品存在品质、感观、规格等方面的质量缺陷,则品管员立即通知相关车间负责人对现场正在加工的产品召回,并将存有质量缺陷的产品进行区域性隔离。 3.执行程序: 3.1已发运出厂或正在发运途中的产品: 3.1.1贸易部获得产品存有质量问题的信息,立即将此信息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立即调查此批产品的具体生产信息。
3.1.2质检部将该批产品的信息予以确定,并同时调查与该批产品有关的其他产品的信息,将调查结果反馈回贸易部,贸易部负责人进行判定,如达到产品召回的条件,报经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启动召回程序并组成产品召回小组。 3.1.3同时贸易部负责客户方该产品的数量调查,质检部将信息传达给仓储部,调查是否留有库存,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与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位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3.1.4召回组长监督产品的召回情况,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产品召回进度要与客户利用电话或传真协调进行,确保产品平稳召回; 3.1.5启动召回后,将产品召回的原因通知给政府部门,包括以下信息: a.召回原因:异物、病菌、污染等。 b.产品的信息:名称、代码、批号、生产日期等。
c.产品的数量:产品的总数量、已发出产品的总数量、公司库存产品的数量。 d.召回产品分布的区域:国家、地区、城市、批发商、零售商的姓名、地址等。
3.1.6召回产品信息的公布: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经理作为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把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产品代码实物图象、赏味期限、出现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召回产品的方式等尽快的传递给消费者,以保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息。 3.1.7给消费者的确认信息:信息的内容包括顾客的姓名、地址、联系方法、产品数量、问题的描述、处理产品的具体说明及信誉的解释;接收者与公司的联系方式,以告知公司他是否有这种产品。
3.1.8将召回的产品自信息的接受直至召回后产品的最终处理结果,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并由召回组长、总经理审核。 3.1.9召回小组将该次所存在的问题给顾客以答复,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1.10公司内部通知和说明:召回政策必须与公司员工详细说明并予以遵循。 3.2加工过程中的产品及已入库存放的产品: 3.2.1车间加工过程中由验收人员按产品加工工艺要求检验出的不合格品,由验收人员判定进行返工处理,返工仍不合格的作次品处理,由车间质检员负责做出处置,单独入库存放,加设标识。
3.2.2加工过程中有质检人员检验出品质、规格或感观方面有缺陷的不合格产品,按以下步骤步骤进行处理召回: 立即通知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停止生产→该时间段内产品隔离单独存放(并加设标识)→现场正在加工的产品召回→上报质检部、生产。
4.我的店被食药局拿走了一点散装食品的样品过几天后说不合格,把检
你好,以后还是卖良心货吧
主要看检验机构是否有法定资质,如果报告中只是有几个项目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总局43号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定性,依照本《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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