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草案件怎么处理
根据以上内容,您的确违反了相复关规定。我想知道以下具体内容:
1、具体案发时间是什么时候?
2、被查获时候这两种烟是否摆放在你的经营柜台内?
3、把违反的法律及法条请您说清楚。第一个应该是《烟草专卖法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2113序规定》45条是属于听证程序了?这个需要祥知。
4、你的经营场所内是否5261安装监控摄像?(这项是非常重要)
5、烟草制品被查获之后,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对此事件进行过调查取证?(如:进行询问调查、查获物品是4102否进行鉴别检验等)
6、否给依法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还是之前下发《责令改正停业整顿通知书》?
本人知道以上6项内容了1653,才能告知您相关法律程序或推翻以上你所违法行为等措施。
2.如何处理烟草专卖品无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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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随着国家法制工作深入开展,必然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但是因为目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要依据《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理,对部分复杂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较为缺乏,特别是无主案件,一直困扰着专卖行政处理,不利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所以有必要对卷烟无主案件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烟草专卖品无主案件的认定
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部分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采取逃避,不接受处理的方式,使查获的烟草专卖品处于悬浮的状态,难以处理,只有对烟草专卖品的所有人进行确认,才能对违法行为和违法物品进行处理。因此,对烟草专卖品的无主进行认定是处理无主案件的关键。
如何对无主案件进行认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问题。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种情形:
第一,执法人员在非经营场所,如路上、车站、物流中转站等地点查获烟草专卖品,当事人当场逃逸,或采取逃避不予认领的方式,执法人员经调查,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姓名、住址或经营场所,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第二,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查获,或在非经营场所查获,但是可以查明当事人的姓名,住址,经营场所,可以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只是当事人采取不予配合的方式,不接受行政机关的调查处理。
对于以上两种情形,有人认为,只要经过公告期公告通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日期仍不来认领或接受处理,便可以认定为无主财产进行处理。但是,这样的处理方式有些欠妥,容易使违法当事人逃避法律的制裁,特别是假烟的当事人。
3.烟草专卖局审理案件的过程(尽可能详细点)
你所在中队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检查主体有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1现场制作,并提请当时人签字确认.2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其涉嫌违法情况,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3现场开具,请当事人核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种\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在上签字确认.4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可以装箱封存的烟草专卖品及其他涉案物品现场装箱\封存.5告知当事人应于何时\带何材料\到何地\找何部门接受案件调查\处理.
4.如何提高烟草专卖经营案件办理水平
一、加强宣传,深挖涉烟案件信息来源
实践证明,制假售假网络案件查处的先决条件在于案件信息来源。近年来,卷烟违法份子的经营活动越来越隐蔽、手段也越来越高明。通过日常市场检查查处假冒伪劣卷烟大要案的机率越来越小。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转变思路,想方设法挖掘案件信息来源。
一是加大12313举报电话的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以及3.15、12.4活动等各种渠道,向广大卷烟零售户与消费者宣传举报涉烟违法行为的相关事项。同时,发动专卖人员利用节假日走上街头散发宣传单,讲解假烟危害,鼓励老百姓举报卷烟违法活动,努力形成全民打假氛围。
二是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案件信息互享机制。公安部门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活动中经常会遭遇或查到与卷烟违法经营有关的犯罪活动。因此,各级专卖管理部门应与各公安大、中队及派出所、交警大队建立信息资源互享机制,及时通报卷烟案件信息。
二、加强协作,参与案件全过程办理
有个别稽查人员认为卷烟网络案件的经营只存在于案件查处之前的蹲点、监控,案件查到后及时移交给公安部门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案件经营应分清阶段并贯穿于整个案件破获的全过程,包括追刑阶段。我们应成立案件经营小组,专门负责对网络案件开展细致无遗的经营活动。首先,要经营好案件摸排阶段。由案件经营小组针对每起案件及举报信息进行筛选与分析,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重点蹲守与摸排。其次,要经营好证据锁定阶段。该阶段需要公安部门牵头,烟草案件经营小组全力协助。最后,要经营好批捕追刑阶段。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实施了批捕,并非一劳永逸就能完全达到追刑的目的。为防止因证据出现缺口导致嫌疑人当庭翻供的情况发生,案件经营小组应积极主动与侦办检察官、主审法官进行沟通协调,帮助检察官反复论证、固定关键证据,从而达到严惩不法卷烟分子的目的。
三、善于总结,提升案件经营水平
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情报收集与案件侦破相结合、加大追刑力度与抓捕逃犯相结合、打击制售假烟网络与打击源头相结合,通过涉烟网络案件的顺利破获,达到“震慑一方、净化一片”的效果。
一是邀请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授课。通过民警授课,初步掌握公安干警的一些办案技巧,同时,整理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涉烟案件的办案材料作为学习教材,组织稽查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不法烟贩面对执法人员询问时狡辩的套路,以及当事人被抓获后的心理变化,以达到积累经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效果。
二是进一步完善打假破网协作长效机制。要与当地公检法部门共同制定卷烟网络案件侦结分析制度,针对每一起已办结的网络案件,案件经营小组应牵头组织公检法部门共同召开网络案件总结分析座谈会,及时总结分析不足之处,查找薄弱环节,商讨应对办法,不断提升合作办案的强度。
三是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办理案件时,绝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要及时主动依法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妥善保存所收集的证据,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供规定的材料。严格操作程序,对提供、移送的方法、时限做出详细规定,在获得信息后及时进行审核,并以最快的速度受理或移交,同时对登记、移送和交接的手续等作出明确要求。对案件移送工作不规范,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要强化措施,狠抓案件移送工作的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向相关政法部门移送案件的制度,明确相互提供案件信息的要求和移送案件材料的范围、内容等,对有案件线索不移交,隐案不查,瞒案不报,以及因报告移交不及时贻误工作的,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使案件移送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要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有效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增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有效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充分发挥联合打假的优势,加强协作配合,从有利于打击犯罪的大局出发,加强工作联系,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卷烟打假工作效率。
五是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熟练运用《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有效解决基层办案证据标准、证据转化等问题,有效提高涉烟刑事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规范办理涉烟刑事案件的执法和司法行为,有效指引案件侦查和审理过程对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严把证据关,做到不枉不纵,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合法、合规。
5.烟草专卖案件分析员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专管员(稽查) 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卷烟市场实现“三无”、市场净化率达95%以上、持证经营率达98%以上。
2、负责对本辖区卷烟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检查落实各经营户对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烟草案件的查处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年检换证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经营户的日常检查工作。
6、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部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局(分公司)和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对企业内部各单位经营实施内部监督。
2、搞好烤烟生产合同管理监督工作,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3、搞好卷烟到货确认工作。
4、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烟草违法违章案件的办理工作
2、负责案件材料的审阅工作。
3、对违法违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4、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务管理员(证件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拟写各种文书材料。
2、负责各种证件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做好各种证件、材料的发放、登记工作。
4、负责罚没款、物资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种文件、资料、案件卷宗的保管和立卷归档工作。
6、负责考勤登记工作。
7、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8、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