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液科住院病历范文谁有
一、病历的组成(一)、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完整病历应包括与病人诊断治疗相关的所有的文字记录。一般分门(急)诊病历(含急诊观察病历)及住院病历。
1、门(急)诊病历,是病人在门(急)诊就诊时,由接诊医师书写的病历记录。2、住院病历:是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房医师以及其它相关医务人员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
(二)、门诊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1、门诊病历首页;2、门(急)诊病历记录。3、在门诊进行的化硷、特殊检查声、影像学报告单等。
(三)、住院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以出院病历装订排序);1、住院病历首页:要求一定要写好主要诊断及次要诊断。2、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即实习医师写的大病历)。
3、病程记录(以时间顺序排列的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首次查房记录、日常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转出(入)记录、术前讨沦、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
5、化验及其他辅助检查报告单。6、体温单。
7、医嘱单。8、护理记录。
9、手术报告单或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有创伤性的检查和治疗、输血、自费药等的知情同意书等。二、病历书写注意事项(一)、住院病历中的病历要求用蓝黑色墨水书写。
病历中各个大标题用红墨水笔书写(打印病历可用黑体字)。血型、过敏药物,化验异常者用红墨水笔或红园珠笔标记。
对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有明显标示。(二)、病历书写文字要求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国际通用的中、英文缩写。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病历中任何内容不允许有涂改。
病程记录之后如有空白,要求用斜线标志,不能再加其他内容。(三)、病历书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逻辑性、有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讨论意见。
要求用中文医学术语书写病历。 (四)、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对多次住本院病人可写第X次入院记录;对入院不到24小时出院的病人,可写入出院记录,格式同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要求住院医师及时完成;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由参加手术的住院医师立即完成。
(五)、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必须由住院医师书写(实习医师不具备书写资格);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第一手术者书写,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第一助手书写,但要求必须有第一手术者审阅后签名负责。由实习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如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和出院记录,须经其上级医师审阅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
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必须有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双签名。(六)、血尿便三大常规;内科系统住院两天以上者要求三者全查;外科系统要求至少查血、尿常规,至于大便常规检查则根据病情酌定,也可酌情抄写门诊近期(根据病情一般限一周内)所查的血、尿、便化验结果,化验单要贴在化验粘贴单上,以备查询。
内科系统要有血尿便常规检查的检验记录单。要标记所有检查及化验单的报告单,有日期,项目名称,正常者用蓝黑色墨水笔标记,异常者用红色墨水笔或园珠笔标记,标记时要首字上下对齐,上下间隔为一个字的距离。
(七)、出院前要检查各种影像学及特殊检查项目的报告单是否齐全;缺者设法找来补全。(八)、对所有传染病不能漏诊漏报,如对肝功能不正常者,对已化验过的乙肝、丙肝、甲肝或戊肝抗体的化验报告,未回的要追回,疑为肝炎或可诊断某型肝炎者需及时报传染病卡片。
如单项转氨酶高,确有根据考虑与疾病或药物治疗有关者要在病程记录中及出院记录中加以分析注明,可不报传染病卡。(九)、死亡讨论:由管病房的主治医师主持,与下级医师一起对每位死亡病例进行死亡病例讨论,重点讨论诊断及死亡原因,同时要吸取经验教训。
对有争议的病例可以在科主任组织领导下,扩大为全病房医护人员参加共同讨论。讨论的记录要求归入病历内保存。
科内要有存底备查。(十)、对各种有创伤性的检查和治疗、手术、输血以及自费药等的使用,都要求有病人或病人所委托的人签名同意后迸行。
(十一)、进入病历中的表格病历需经相应专业学科专家讨论拟定全国试行的统一表格格式。(十二)、中医科的病历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制发行的《中医病历规范》要求内容书写。
第三章 住院病历一、住院病历首页填写说明(转载部卫医发[2001」286号文)(一)、凡栏目中有“囗”者,需要在“囗”内填写适当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内容者,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一,,。(二)、医疗付款方式分为: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2公费医疗,3大病统筹4商业保险5自费医疗6其他。
应在“囗”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三)、职业:须填写具体的工作类别,如:公务员、职员、医师、教师、记者、煤矿工人、农民等,不能笼统填写工人、干部、退休其他等(不可把农民及小商贩者填为无职业者归入“其他”)。
(四)、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如急诊入院而无法采集者外,住院病人入院时由住院。
2.病历书写示范的目录
第一章 病案书写
第一节 病案书写的一般要求及注意事项
第二节 住院期间病案书写的内容与要求
第三节 传染科病历
第四节 结核科病历
第五节 呼吸内科病历
第六节 心血管内科病历
第七节 消化内科病历
第八节 肾脏内科病历
第九节 内分泌科病历
第十节 血液病科病历
第十一节 风湿科病历
第十二节 神经内科病历
第十三节 精神科病历
第十四节 老年病科病历
第十五节 肿瘤科病历
第十六节 皮肤科病历
第十七节 儿科病历
第十八节 中医科病历
第十九节 普通外科病历
第二十节 肝胆外科病历
第二十一节 肛肠外科病历
第二十二节 神经外科病历
第二十三节 胸外科病历
第二十四节 心务管外科病历
第二十五节 泌尿外科病历
第二十六节 肾移植病历
第二十七节 烧伤外科病历
第二十八节 整形外科病历
第二十九节 骨科病历
第三十节 微创外科病历
第三十一节 眼科病历
第三十二节 耳鼻咽喉科病历
第三十三节 口腔科病历
第三十四节 产科病历
第三十五节 妇科病历
第三十六节 美容外科病历
第三十七节 心理科病历
第三十八节 高压氧诊治记录
第三十九节 病案首页
第四十节 转院记录及死亡报告
第四十一节 病案排列顺序
第二章 门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门诊病历记录内容及一般要求
第二节 传染科门诊记录
第三节 结核科门诊记录
第四节 呼吸内科门诊记录
第五节 心血管内科门诊记录
第六节 消化内科门诊记录
第七节 肾脏内科门诊记录
第八节 肾移植门诊记录
第九节 内分泌科门诊记录
第十节 血液病科门诊记录
第十一节 风湿科诊记录
第十二节 神经内科门诊记录
第十三节 精神产门诊记录
……
第三章 会诊、检查、治疗申请单及报告单
第四章 重要参考资料
3.门诊病历怎么写
门诊病历
【要求】
病历封面应将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等项填写清楚,年龄不能写“成”。如系新病就诊,应按初诊病历格式书写;如系旧病复诊,则按复诊病历格式书写。初诊患者的病史及体格检查要求比较全面,以便复诊时参考。门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完成。
【格式】
1.初诊格式:
*科、*年*月*日
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个人史、家庭史等(要求简要记录与本次发病有关的病史或其他有意义的病史)
体格检查:(主要记录阳性体征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
实验室检查结果
特殊检查结果
初步诊断
处理与建议:(1)
(2)
医师签名:***
2.复诊格式:
*科、*年*月*日
病史:(1)上次诊治后的情况
(2)上次建议检查的结果
体格检查:(主要记录阳性体征变化和新的阳性体片发现)
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特殊检查结果
初步诊断:(诊断无改变者,不必再写诊断,诊断有改变者,应再写诊断。)
处理与建议:(1)
(2)
医师签名:***
3.门诊病历封面见附页。
【示例】
初诊示例
内科:1994年3月20日
阵发性咳嗽半月。
半月前受凉后开始咳嗽,呈阵发性,无畏冷发热,无咯血及胸痛,伴有少量的白色黏稠痰。曾服止咳糖浆等3天,效果不好。
既往有10年余慢性咳嗽史,曾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不吸烟。否认肺结核病史。
体格检查:BP 128/80mmHg,无呼吸困难,唇不发绀,双肺有散在干性啰音,未闻及湿啰性啰音,心率90次/min,律齐,无杂音,腹平软无压痛,肝脾未触及,双下肢无浮肿。
血常规:Hb120g/L,WBC 11.0*109/L,N 0.8, L0.2。
初步诊断: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处理:(1)胸片
(2)交沙霉素 0.2 t.i.d*3
(3)复方甘草糖浆 10mL t.i.d*3
医师签名:***
复诊示例
内科:1994年3月25日
经以上处理后咳嗽稍缓解,已不咯痰。
体格检查:一般情况可,双肺未闻及干性、湿啰音。
胸片:双肺纹理增粗,无主质性病变,心影正常。
处理:(1)复方甘草糖浆10Ml t.i.d*3
(2)交沙霉素 0.2 t.i.d*3
医师签名:***
4.怎么写病历
(1)门诊病历封面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门诊号`
公(自)费由挂号室填写。X片号、心电图及其他特殊检查号、药物过敏情况、住院号等项由医师填写。
(2)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五有一签名
”(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其中:①病史应包括现病史、既征史、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等
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最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等字样。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药物及特种治疗方法,进一步检查的项目,生活注意事项,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3)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体检时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诊视。与上次不同的疾病,一律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
(4)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员应加填具体时间。
(5)请求其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资医师签名
(6)被邀请的会诊医师(本院高年资医师)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
(7)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
(8)门诊医师对转诊的病员应负责填写病历摘要。
(9)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