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一线的生产员工怎么写汽车三包与召回的总结
1、从高质量入手,2、从负责人入手,3、从尽义务入手。先要读懂三包法,解读三包法,才能写出好的总结报告。
生产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家用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单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单位视同生产者。
生产者义务:
保证车辆合格,并配备相关随车文件
随车文件、维修文档、维修网点等资料均需及时向质检总局备案。
其中如何保证车辆合格就和一线生产员工密不可分了!!
2.汽车召回制度的国外召回
汽车召回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早已不是一件新鲜事儿。其中,美国的召回历史最长,相关的管理程序也最严密。美国早在1966年就开始对有缺陷的汽车进行召回了(主管部门为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参见美国国家交通和机动车辆安全法和美国法典第49条第301章),至今美国已总计召回了2亿多辆整车,2400多万条轮胎。涉及的车型有轿车、卡车、大客车、摩托车等多种,全球几乎所有汽车制造厂在美国都曾经历过召回案例。在这些召回案例中,大多数是由厂家主动召回的,但也有一些是因NHTSA的影响或NHTSA通过法院强制厂家召回的。美国法律规定,如果汽车厂家发现某个安全缺陷,必须通知NHTSA以及车主、销售商和代理商,然后再进行免费修复。NHTSA负责监督厂家的修复措施和召回过程,以保证修复后的车辆能够满足法定要求。 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也有了相当长的时间,对缺陷汽车召回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在法国,汽车召回属于各种商品召回的一部分,其法律依据是法国消费法的L221-5条款。这一条款授权政府部门针对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和严重伤害的产品发出产品强制召回令。
作为主管部门,法国公平贸易、消费事务和欺诈监督总局在厂商决定对其产品进行召回处理时,将予以全面的协作和监督。但是,法国的汽车制造商在决定采取召回行动时并没有通报主管部门的义务,因为有关法规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公平贸易、消费事务和欺诈监督总局往往是通过专业杂志或有关网站来了解汽车召回的信息。有些制造商甚至还有一种被称为无声召回的做法:即当车主把车辆送往专修店进行例行保养或维修时,专修店根据厂商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消除有关的安全隐患。当地有关专家对厂商不必通报主管部门即可进行汽车召回的做法多次提出质疑,对于所谓的无声召回更是极力反对。他们认为,厂商通过无声召回无法完全消除安全隐患,因为许多车主往往不在专修店修车和保养,许多问题车辆因此得不到应有的解决。因此,尽管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汽车生产厂商同主管部门的协调正在不断加强,双方之间的对立关系也正在发生变化。许多厂商也认识到,他们通过同主管部门加强关系能够得到不少帮助;而主管部门近年来也正在试图改变自己的形象,努力成为能够在厂商处理安全问题时提供专业知识的对话者。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很少通过发布政令的方式来进行强制性的商品召回,而是鼓励生产厂商自行进行商品召回。只有当问题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生产厂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生产厂商实行召回。通常,厂商在发现缺陷时,会首先拟定一份新闻通告,说明产品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导致的危险,要求消费者尽快送还问题商品。新闻通告一般首先送往法新社,经其播发后,全国主要报纸一般都会予以转载。与此同时,厂商还会以广告的方式在广播、电视以及影响较大的地方报纸和专业杂志上(如汽车杂志)发布召回通告。当然,对于汽车和大型家用电器,由于商家一般都会保留消费者的姓名和地址等资料,因此也可以直接通过投寄信件的方式进行通知。近年来随着因特网的日益普及,一些网站上也长期登载商品召回信息,如CEPR(欧洲风险预防中心)的网站就是这个领域的专业网站。
据公平贸易、消费事务和欺诈监督总局一名负责人透露,在去年处理韩国某品牌汽车轮胎存在爆胎隐患的过程中,制造商同主管部门的协作卓有成效。制造商代表向主管部门介绍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式并通报了召回决定。主管部门则在诸如发布新闻通告、向用户发送通知信以及在专业刊物上发表通知等方面给予了厂商一定的帮助。由于双方的努力,召回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据透露,法国正在进一步完善商品召回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预计在不远的将来,汽车生产厂商在决定对产品进行召回前可能也将像美国等国家的厂商一样首先通报主管部门。公平贸易、消费事务和欺诈监督总局的专家认为,随着汽车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任何汽车产品都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许多被召回的汽车实际上并不存在行驶方面的安全隐患,召回是为了改进车的机动性能和配置,目的是让汽车的质量更好,让消费者更加满意。他强调,一次成功的召回丝毫不会对厂商及其产品的形象造成危害,相反,将有利于增强人们对厂商的信任度和忠诚度。
3.质检总局发布大规模召回通知哪些车企中招
2017年广州车展后,正打响收官战的车企们却迎来了召回的消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一系列召回通知,共涉及召回车辆113.05万辆,20多万个轮胎。其中包括奔驰、东风本田、一汽大众、一汽奔腾、现代等11家车企。
其中,奔驰以35.12万辆位列召回榜第一的位置,紧随其后的是广汽本田、马自达、克莱斯勒,涉及召回车辆数量分别是25.47万辆、20.66万辆以及14.81万辆。据悉,此次奔驰召回的原因在于部分车辆的驾驶员或前排乘客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召回共分多批,第一批是从10月15日开始,召回生产日期为2012年及以前进口的SLK,共计1752辆,第二批召回则是从明年10月29日开始,召回2012年及以前的进口和国产A级、C级、E级等车型,共计31.15万辆,第三批召回则是从明年4月30日开始,召回2012年及以前生产的进口和国产威霆、唯雅诺等车型,共计3.7万辆。事实上,今年奔驰已经发生了两次百万规模的召回事件。
第一次是在今年3月初,在今年3月初,戴姆勒也在全球范围内召回了百万辆规模的汽车,其中在中国市场上召回共计39.8万辆。召回的原因则是汽车保险丝故障易引起火灾。
10月16日,路透社报道称因为安全气囊存在安全隐患,戴姆勒即将在全球召回超过百万辆规模的汽车,主要涉及到2008年到2012年生产的新车。据悉,此次安全召回涉及美国49.5万辆汽车、英国40万辆、加拿大7.6万辆,德国也有几十万辆的召回规模。
召回范围包括2012 - 2018年生产的A、B、C、e级车型、A、GLA和GLC车型。而在召回榜排名第二的广汽本田在11月20日发布了25.47万辆车的召回信息后仅时隔一周,11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再一次披露了广汽本田的新的召回信息:本田技研工业(中国)和广汽本田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2014-2015年款讴歌MDX轿车、部分进口2015年款讴歌TLX、部分进口2014-2017年款讴歌MDX系列、部分进口2015-2016年款讴歌TLX系列车型共计3524辆。
召回的原因同样是由于后视镜开关内部可动触点表面处理不当。早在今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发布消息表示,东风本田及广汽本田分别向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共涉及76.19万辆汽车。
而这76.19万辆中包括畅销的2014-2016款雅阁牌轿车以及2014-2015款凌派牌轿车。广汽本田给出的召回原因是召回范围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外部的导电性液体有可能侵入蓄电池传感器基板的电镀通孔内部并发生短路,导致部件烧损,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发动机舱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召回榜排名第三的马自达今年也并非第一次公布召回信息。除了此次召回的20.66万辆汽车之外,7月,一汽马自达还有两起召回事件,包括阿特兹、进口阿藤泽及马自达6车型,召回数量达76.29万辆。
阿特兹、进口阿藤泽召回原因是由于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后轮机械式驻车制动钳防尘罩的密封结构不良,导致制动钳内部进水,滚轴部生锈,进而可能发生溜车的情况。而一汽马自达6召回的原因则是中了高田气囊的招,副驾驶席空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
除了整车企业外,日前,普利司通(天津)轮胎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年11月16日起,召回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间制造的部分未随车装备的普利司通TECHNO系列乘用车轮胎,包括2个规格:185/60 R14 82H TECHNO(TEC1Z)、195/60 R14 86H TECHNO(TEC1Z),数量合计225511条。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轮胎,因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可能存在强度不足。
特别是在低气压等情况下持续使用,轮胎发生过度变形的情况下,轮胎内部的胎体帘布的局部可能断裂,严重时可能造成轮胎漏气,存在安全隐患。汽车召回是汽车出现技术上或者是生产工艺上的问题,厂商对有问题的汽车进行召回处理的手段。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至2016年12月,我国累计实施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共1295次,其中涉及的车辆约3668万辆。今年,我国缺陷汽车产品首次突破1000万辆,达到1132.56万辆,占召回总量的25%,而全国各个汽车生产企业为消除车辆缺陷投入召回活动的直接经济成本超过210亿元。
汽车召回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若产品出现问题厂商推卸责任不作为,又或是以次充好进行造假等欺骗行为,都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不仅会打击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同样也会对品牌有着不小的负面影响;厂商若处理得当,相对也会增加消费者的信任,而对于汽车召回,消费者应理性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