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企业出于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为了提高自身生产效率而对部分岗位或特殊岗位人员就其某项技能而提供的专业性、技术性培训。
3、专业技术培训往往价格高,且多采用脱产或者半脱产的培训形式,用人单位需付出较大成本,而且接受了专业技术培训的员工,往往会显著获益,这也是用人单位可以为此类劳动者设置服务期的合理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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