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怎么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本人:————性别:————家庭人口——人,现住————县(市、区)————街道办事处(镇、乡)————社区居委会。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自愿申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将家庭收入情况申报如下:单位:元家庭成员收入来源 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工资、津贴、补助等劳动收入基本生活费、遗属生活费、困难生活补助费、补偿费
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退职金、辞职金
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生活补助费
各种博彩、财产继承、受赠及存款本息、红利、有价证券、房屋出租、交易等收入
其它劳动收入合计家庭每月实际收入——元,月人均——元,以上收入申报属实,请审核,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按《条例》第十四条接受处罚。
申请人:年月日一、城市低保申请
凡本地区行政区域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将个人申请书、户口薄、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交到所在居委会。 2、居委会入户调查。 3、居委会及评审小组公布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名单。 4、居委会填写入户调查,申请表上报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
5、乡(镇)、街办城乡社会救助站入户调查、审核。 6、乡(镇)街办城乡社会救助站公布 7、乡(镇)街办城乡社会救助站上报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 8、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入户抽查 9、公布 10、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审批 11、发低保金 12、领取低保金。
二、农村低保申请 1、申请人将个人申请书、户口薄、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交到所在村委会。 2、村委会入户调查。 3、村委会及评审小组公布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名单。 4、村委会填写入户调查,申请表上报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
5、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入户调查、审核。 6、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公布 7、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上报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 8、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入户抽查 9、公布 10、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审批 11、发低保金 12、领取低保金。
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怎么写
关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尊敬的领导(如果拿不稳向何单位写,就这样万能般式的称呼)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申请事由:我家现有人口X人,但只有一人通过打工获取每月X元(写清其余人员为何不能劳动)人均每天生活只有X元,半年难吃上一斤猪肉,两年难添制新衣(总之一要写清楚家庭困难的原因-因病或其它;二要写清楚目前的收入情况),欣闻党和政府有解决家庭困难的低保,望领导解决我家生存困难为盼!本人申请内容属实,敬请领导核查,若有不适,本人自愿承当相应责任。
申请人年月日。
3. 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怎么写
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程序
一、申请1、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由户主(或委托人)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报告》。 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近期收入证明原件; (3)按规定应该提交的能够判断其真实生活状况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按规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原件; (5)实际居住地不在户籍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 二、受理1、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申请人材料齐全规范,符合规定,当场予以受理。 2、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申请人材料不齐或明显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和暂时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调查 1、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应随即在申请人居住地将申请人名单及家庭收入等情况公示5日。 2、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应进行调查核实,提出调查意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3、申请人家庭收入难以核实时,可组织居民代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评议。 4、申请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委托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承担上述工作。 四、审核 1、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示、调查(或评议)通过后,将申请人全部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调查报告一并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上报材料有异议的,应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 3、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上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填写《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并签署街道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 五、审批 1、区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报送材料审查通过后,委托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将拟批准的申请人情况在其居住地和户籍地公示5日。 2、申请人居住地和户籍地居民对公示没有异议的,区民政局予以批准。 3、申请人居住地和户籍地居民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民政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重新作出决定。 4、以上工作程序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不包括公示时间),区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通知,委托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六、发放保障金 1、街道办事处从批准享受之月起,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2、保障对象持《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 2、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4、推荐就业记录材料 5、其他证件复印件: (1)就业证复印件; (2)离退休证复印件; (3)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复印件; (4)留职定补协议书复印件; (5)离婚协议或判决复印件; (6)学生证复印件; (7)房屋拆迁协议 6、身体状况: (1)残疾证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 7、低保入户调查表 8、水电气费等单据
4.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怎么填
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同时提交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贫困户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每年向乡(镇)政府出具申请低保待遇贫困户的收入及其他证明。 (二)受理: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经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日以上,对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备案,并将所有证明材料退还申请者本人,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三)审核:乡(镇)农村低保评审小组要通过入户调查核实,邻里走访及家庭收入计算等办法,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经评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及其所有证明材料退回村委会,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四)审批:县(市、区)民政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政府报批的农村低保对象材料的审核,符合低保条件的,核定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并委托村委会再次公示3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及其所有证明材料退回乡(镇)政府。
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怎么写
村委会填写入户调查:单位:元家庭成员收入来源 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工资,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人:年月日一、红利、有价证券、领取低保金:————性别:————家庭人口——人,现住————县(市、区)————街道办事处(镇、乡)————社区居委会。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发低保金 12、救济金、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入户调查、村委会及评审小组公布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名单。
4,自愿申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将家庭收入情况申报如下、城市低保申请 凡本地区行政区域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1、申请人将个人申请书、户口薄、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交到所在居委会。 2、审核。
6,以上收入申报属实,请审核,若有弄虚作假、领取低保金、困难生活补助费、户口薄。 4、居委会填写入户调查,申请表上报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辞职金 赡养费、发低保金 12、扶养费、生活补助费 各种博彩、财产继承。
2、村委会入户调查。 3、补偿费 退休金,申请表上报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
5、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上报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 8、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入户抽查 9、公布 10、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审批 11、受赠及存款本息、申请人将个人申请书、津贴、补助等劳动收入基本生活费、家庭收入证明交到所在村委会。 二、农村低保申请 1、退职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本人,自愿按《条例》第十四条接受处罚、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公布 7。
5、乡(镇)、房屋出租、交易等收入 其它劳动收入合计家庭每月实际收入——元,月人均——元、抚养费、遗属生活费、审核。 6、身份证、街办城乡社会救助站入户调查、乡(镇)街办城乡社会救助站公布 7、乡(镇)街办城乡社会救助站上报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 8、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入户抽查 9、公布 10、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审批 11、养老金。
3、居委会及评审小组公布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名单、居委会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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