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斯特酸碱理论是布朗斯特和劳莱在1923年提出的质子理论,其理论内容为:凡是给出质子的任何物质(分子或离子)都是酸;凡是接受质子的任何物质都是碱。简单地说,酸是质子的给予体,而碱是质子的接受体。酸和碱之间的关系表示为:酸等于质子加碱。
按照酸碱质子理论,属于酸的有氯化氢、醋酸、铵根离子、六水合铝离子、磷酸氢根、磷酸二氢根等。属于碱的有氨气、氯离子、醋酸根离子、磷酸氢根、磷酸根等。同时,酸和碱是统一在对质子的关系上:酸放出质子后变成了碱,而碱接受质子后就变成了酸。为了表示它们之间的联系,常把酸碱之间的这种关系叫做共轭酸碱对。酸放出质子后形成的碱,叫做该酸的共轭碱;碱接受质子后形成的酸,叫做该碱的共轭酸。把相差一个质子的对应酸碱,叫做共轭酸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