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对所需一般备品备件,油,材料及办公用品等,要以书面形式按每月一日和十五日分两次进行申报;
2.生产车间所需急件,可根据生产实际需求进行随时审报;
3,各单位所报材料必须详细注明规格型号和数量及用途,急件要同时注明到货时间;
4.所报材料必须经仓库保管核实库存有无,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后方可报供应处购买;
5.各种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的配件由各使用单位上报设备处,设备处审查后打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复后,报供应处购买;
6.主要设备或大型设备的购买由设备处提供详细型号及厂家,经公司领导批复后,报供应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