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服从逻辑,逻辑服从修辞“即为舛互。中文中有“舛互”这一方法。
“舛互”定义:对某一事物既全部否定,又部分肯定;或是既全部肯定,又部分否定,即所谓“是非舛互”,这种修辞手法叫“舛互”。肯定,是为了更有力地强调被否定的部分;否定,是为了更有力地强调被肯定的部分。 “舛互”的“全部”是“部分”以外的“全部”,“舛互”的“部分”是“全部”以外的“部分”。如: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不收之礼”不包括“脑白金”,是除“脑白金”之外的“全部”,“脑白金”是“不收之礼”之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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