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票证明怎么写
范文
证 明
鄂托克旗国税局:
兹证明我单位由王永龙(身份证号:152725198212163116)订购工作服39套,单价1631元,合计63609元(陆万叁仟陆佰零玖圆整)。需在贵局办理税票业务,望贵局予以办理。
鄂托克旗环保局
2013年9月13日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1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隔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没有超过认证期限,不存在重新开票的问题。
2、如果是销货退回或是销货折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56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或销货折让,由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