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既不同于经济生活中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也不同于日常生活用语中的“价值”。
1.在构成上:价值是由主体即现实的人的需要和事物的属性这两个因素构成的;
其中构成价值的主体是人。因为人是一切价值的需要者、享用者和评价者,价值离不开人的需要和评价。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离开了人就无所谓有用无用、有益无益,也就无所谓价值。
2.在本质上:价值的本质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
具有某种属性的客观事物只有在满足了主体人的某种需要时,这种客观事物的价值才会表现出来。在这里,主体的需要是产生价值的源泉,客体的属性是形成价值的基础。
3.在内容上:价值的内容是客体对主体的的积极意义;
主要表现在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是主体的人对客体的作用,二是客体对主体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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