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车需要注销,证明怎么写
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3.属被盗抢的机动车,需有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被盗抢机动车的上网信息证明;交管局交通秩序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
4.属于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需要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物资回收部门的证明。
5.报废的机动车属于报废公司的,需提供《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和《物资回收证明》。
6.《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 怎么办车辆注销证明
(一)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属于需要监销的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二)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灭失证明。 (三)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出境证明为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3. 车辆销户
可能要你在当地开个车辆消失证明就可以了。
1、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2、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
3、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5、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
7、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8、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9、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4. 车辆销户怎么办理
首先,要想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就应该注意可申办的对象。对于车主朋友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汽车都可以办理注销手续的,而是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根据最近公安部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的相关条例来看,办理的对象主要是凡领有本市正式号牌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车辆。这样的车辆只要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就能实现快速办妥手续。
a、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和《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b、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c、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钢印号的拓印;
d、携带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不需)、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牌照两块;
e、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时需要注意的是,报废的车辆若遗失行驶证、牌照的,须同时办理补牌证手续;
f、办理登报声明手续;
g、旧车必须送往拆车厂拆旧解体。
h、车主身份证明(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证IC卡、私车车主身份证)
以上是主要的车辆注销手续,但是对于不同的车辆而言,它们的注销方式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根据《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的实际记录中可以看出,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民警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因此根据自身汽车的实际情况进行准备相关手续是很有必要的。另外,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严格审核《永州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永州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确认粘贴的发动机号,车架钢印号码和加盖拆车厂业务专用章。收缴牌照、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并把报废车辆的有关信息输入电脑。
5. 注销证明有哪些
一是对网上查询到被盗抢信息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未结案被盗抢机动车,车管所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可办理注销登记;对网上未查询到被盗抢信息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车管所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案发地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可办理注销登记。
二是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自行解体作为废旧金属出售的摩托车,车管所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可办理注销登记。 三是对赠予或转卖他人后未办理转移登记且无法找到受赠人或受卖人的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车管所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可办理注销登记。
四是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丢失的摩托车,车管所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可办理注销登记。 五是对已被执法部门收缴并销毁的机动车,车管所凭原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执法部门出具的收缴文件(或清单)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机动车解体销毁清单,可办理注销登记。
六是被执法部门扣留、机动车所有人不愿领取的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车管所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和执法部门出具的扣留文件,可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注销是指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拥有人需要为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
6. 车辆注销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二)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因失火、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证机动车灭失明。
(三)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出境证明为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扩展资料:
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二)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灭失;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四)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
二、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二)机动车符合注销登记的情形;
(三)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六)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办理地点
(一)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注销登记或外省市机动车在本市申请异地注销登记的,在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车管分所办理;
(二)已登记的机动车灭失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三)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本市机动车在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异地注销登记的、因其他情况办理注销登记的,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
不收费。
参考资料:
机动车注销登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