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巡查记录怎么写
编号:检查时间: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企业(集团)名称 详细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平均从业人员总数特种作业人员总数 二、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分 扣分记录 得分 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1.是否制定有《安全生产会议(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是否召开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3.今年以来,决策层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的次数,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否有会议记录 4.是否制定了当年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的分解情况 5.是否将责任层层分解相关职能部门 6.是否开展了责任落实情况动态检查,并有相关资料 7.本公司是否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数量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是否建立有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员档案 9.本“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10.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防范重特大事故情况 1.是否制定有《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2.是否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调查,重大事故隐患个数及评估、监控和整改及建立有相应管理档案的情况 应急救援情况 1.是否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2.是否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组织 4.是否配备有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 伤亡事故情况 1.发生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事故情况 2.职工千人重伤率和千人死亡率是否超过控制指标 3.是否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金 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1.是否制定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是否达100%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是否达9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是否健全 4.是否开展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率是否达95%以上,档案是否健全 5.是否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活动开展的情况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1.是否建立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数量及整改率 事故信息报送 1.伤亡事故统计信息是否按要求报送 2.今年以来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共有多少条 3.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报送情况 三、检查结论 四、整改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2. 怎样写值班记录
值班记录的填写方式如下:
一、值班人员在填写记录时,应按照规定,使用水笔填写,填写内容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二、运行记录应由值班人员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撕毁,保持记录表(本)干净整洁。
三、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天气、交接时间和实际到岗人员。
四、巡视记录:填写所辖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对未运行的设备设施应注明原因:如故障、检修、备用或停用等。
五、操作记录:注明值班期间内对设施设备所进行的操作内容,对不经常开启的设备注明原因。
六、各生产岗位的运行记录,必须详实,能够全面反映各自责任区内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
七、记录表(本)填满后,由技术员负责整理上报、存档。
值班记录表格模板如下:
3. 模板预检记录怎么填
模板预检工程记录表格中应体现如下内容:
1、模板表面平整度
2、相邻模板面的高低差
3、模板顶标高、位置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模板加固是否满足要求
5、预留、预埋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见附,预检工程记录表格
4. 监督情况记录怎么写
主要分部工程验收监督 一、流程 二、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三、时效 1.监理单位在验收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监站; 2.监理单位在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送质监站。
四、须知 1.房屋建筑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以下简称为主要分部工程),系指房屋建筑中的桩基子分部、主体分部和含地下室的较大规模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2.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 (2)施工单位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申请;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需要监督抽检的主要分部工程其抽检结果已符合要求; (4)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等进行了审查并签署意见。
3.主要分部工程验收组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勘察、设计等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等组成。 4.验收方案应包含验收的程序、时间地点、人员组成、验收标准等内容。
5.主体责任汇报:监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尚应汇报工程资料的审查意见及质监站责令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 6.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书面通知书应包含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的成员名单。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8.质监站对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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