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割肉自啖 翻译
割肉自啖
战国时代,在齐国有一个无名小镇,镇上住着两个自命不凡、爱说大话、喜欢自夸为全世界最勇敢、最顽强、最不怕死的人。他们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
有一天,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碰巧同时来到一家酒楼喝酒。他们一先一后进了酒楼后才互相看见对方。两人相互寒暄了一番后,便选中靠窗的一张又干净、又明亮的餐桌相对而坐。不一会儿,酒保送上来了一坛陈年老酒。店小二又替他们剥去坛口上的封口泥,打开了酒坛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店小二替他们各自斟满了一碗酒后,把酒坛子放到桌子上,很客气地退了下去。
这两个“最勇敢”的人喝了一会酒,聊了一会天,边喝边谈,渐渐觉得有酒无肉实在是有点乏味。其中一个“最勇敢”者提议说:“老兄,稍等一会再喝。这样光喝酒不吃肉也不是味,我到菜市场去买几斤肉来,叫这酒店厨师加工后端上桌子供我们下酒。咱俩难得在一起,今天喝个痛快。”另一个“最勇敢”者答道:“老兄,不必到菜市场去买肉了。你我身上不都长着有肉吗?听人说腿肚子上的肉是精肉,我们将自己随身带的刀在自己身上割下肉来下酒,又新鲜、又干净,不是更好吗?只叫店小二端盆酱来蘸着吃就行了”。第一个“最勇敢”者为了表现自己的“勇敢”,只好同意了对方的提议。不一会儿,店小二将一盆酱端来了,放在桌子上面。他们每人喝了一碗酒后,各自抽出自己的腰刀,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血淋淋的放在酱盆里蘸了一下,然后送到自己嘴里咽了下去。就这样,他们每喝一大碗酒,就在各自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吃。当时在场的人看到后又惊讶,又害怕,但谁也不敢上前干预。这两个“最勇敢”者在酒楼里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从自己身上割下的肉。他们两个人都自称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谁也不肯在对方面前认输。就这样,酒一大碗一大碗地喝下去,他们身上的肉也一大块一大块地被割下来;鲜血不断地从他们身上流出,流到地上,流了一大片……不多久,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都由于失血过多而死去。
“割肉自啖(dan)”的故事告诉我们:勇敢本来是很好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危险和困难。但盲目的逞勇斗狠却是无聊的行为,是愚蠢而可悲的。
2. 割肉自啖的准确翻译
割肉相啖
原文:
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①,其一人居西郭。卒然②相遇于途,曰:“姑③相饮乎!”觞数行④,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⑤求肉而为⑦?”于是具⑦染⑧而已。因抽刀而相啖⑨,至死而止。勇若⑩此,不若无勇。
――《吕氏春秋·当务》
翻译:
齐国有两个自吹为勇敢的人,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有一天两人在路上突然遇到。一个说:“难得见面,我们姑且去喝酒吧。”“行”。几巡酒后,一人说:“要吃肉吗?”另一人说:“你是肉;我是肉。那么还要肉干什么?”于是就准备豆豉酱,互相割肉吃,直到死才停止。要是像这样也算勇敢的话,还不如不勇敢。具 准备
解词:
①郭:城墙。这里指城。
②卒然:突然。卒同“猝”,突然。
③姑:姑且。
④觞数行:酒过几巡。觞,shāng,酒杯;行,háng,巡行,轮流喝一次叫一行。
⑤革:更。
⑥尚胡革求肉而为:那么还要肉干什么?
⑦具:准备。
⑧染:豆豉酱。
⑨啖dàn:吃。
⑩若:像。
哲理点拨
二个莽夫为了争夺“勇敢”的名声,竟然相互割对方身上的肉吃,直到最后,由于流血太多,两个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相互自残,实际上是误解了勇敢的内涵。
什么叫做“勇敢”?勇敢不是表面的鲁莽,而是一种理智的信念。人的勇敢有大小之分,不顾结果冲动行事,是毫无用处的。而真正的勇敢的人为求得有道的结果去做常人不敢做的事。如果将勇敢的真正的含义误解,而以一种冒失的方式进行的时候,就会造成许多无意的行为,包括浪费生命。
这两个人错在把杀人和被人杀,吃人和被人吃的野蛮残忍行为当成了勇敢的表现。
折叠编辑本段启示
我们做人要做一个有思想、有作为的人,不要盲目追求勇敢或做没有意义的盲目崇拜,否则会闹出笑话,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受到伤害,后果将不堪设想。
3. 割肉自啖文言文翻译
割肉自啖文言文的翻译: 齐国有两个自吹为勇敢的人,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有一天两人在路上突然遇到。
一个说:“难得见面,我们姑且去喝酒吧。”喝了几巡酒后,一人说:“要吃肉吗?” 另一人说:“你,是肉;我,也是肉。
这样的话还要另外找肉干什么?在这里准备点豆豉酱就行了。”于是拔出刀匕相互割肉吃,直到都死了才停止。
要是像这样也算勇敢的话,那还不如不要勇敢。 割肉自啖文言文的原文: 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
卒然相遇于途,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为?于是具染而已。”
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勇若此,不若无勇。
此文出自秦国·吕不韦所写的《吕氏春秋·当务》 扩展资料写作背景: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吕不韦重要的巨著,公元前239年左右完成,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的前夕。其书“基本上以道家为宗,取各家之长而弃其短,所以能成一家之言。”
是秦汉道家的代表作之一。 吕不韦是秦国一代名相,任职于战国末年。
吕因散尽家财帮助在赵国为人质的嬴异人立嫡有大功劳,在异人继位为秦庄襄王后,被任用为秦国丞相。 在战国时期,魏国有信陵君,楚国有春申君,赵国有平原君,齐国有孟尝君,他们都礼贤下士,结交宾客。
并在这方面要争个高低上下。 吕不韦认为秦国如此强大,所以他也招来了文人学士,给他们优厚的待遇,门下多达三千人。
与四公子不同的是,吕不韦招揽门客,并不甚看重勇夫猛士,却十分注重文才。原来,吕不韦有他自己的见解。
他素来善于谋略,瞧不起那些头脑简单的勇夫。再说秦国猛将如云,军力强大,没有必要再蓄养征杀之士,还有一个原因,其时许多善辩之士纷纷著书立说,广为流传,不但天下闻名,还可传之后世,永垂青史,这一点尤其令吕不韦眼热。
吕不韦本是商人出身,没有条件去著书立说,但他可以借助这些擅长舞文弄墨的门人,来实现自己的抱负和愿望。那时各诸侯国有许多才辩之士,像荀卿那班人,著书立说,流行天下。
作者简介: 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滑县)人。战国末年商人、政治家、思想家,秦国丞相,姜子牙23世孙。
早年经商于阳翟,扶植秦国质子异人回国即位,成为秦庄襄王,拜为相国,封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带兵攻取周国、赵国、卫国土地,分别设立三川郡、太原郡、东郡,对秦王嬴政兼并六国的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庄襄王去世后,迎立太子嬴政即位,拜为相邦,尊称“仲父”,权倾天下。受到嫪毐集团叛乱牵连,罢相归国,全家流放蜀郡,途中饮鸩自尽。
4. 【文言文《愚勇》原文及翻译】
原文齐之好勇者,其一人东郭①,一人居西郭,一日,卒②相遇于途.居东郭者曰:“姑③相饮乎!”一人颔之.觞数行④,居西郭者曰:“姑求肉⑤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求肉为⑥?”于是具⑦染⑧,即抽刀割肉相啖⑨,至死而止.世有如此勇者,愚甚矣!注释:1郭:城墙.这里指城.2卒然:突然.卒同“猝”,突然.3姑:姑且.4觞数行:轮流喝了好几杯酒.觞,酒杯;行,遍数.5求肉:找一点肉吃.6尚胡革求肉而为:为什么还要另外买肉呢?7具:准备.8染:酱油.9啖:吃.10为:呢译文:齐国有两个自吹为勇敢的人,一个住在东城(墙),一个住在西城(墙),一天两人在路上突然相遇.住在城东的说:“难得见面,一起喝酒吧.”城西的人点头同意.轮流喝了好几杯酒后,住在城西的说:“弄一点肉来吃吃怎么样?”住在城东的说:“你身上有肉,我身上有肉,还要另外买肉干什么?”于是拿出酱油作为调料,两人便拔出刀来,互相割肉吃,直到送掉性命才停止.世界上有这样勇敢的人,太愚蠢了!启示:匹夫之勇,不足为道,不要做无谓的牺牲,苦果自尝。
5. “割肉”一词的来历
割肉这回事,古已有之。
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重耳,上台之前有段四处流亡的日子。重瞳骈胁,洗个澡让人堵着门看;饿得半死,农夫冲他扔土坷垃。
亏着有忠心耿耿的介子推,割下自己大腿上的一块肉做汤,救重耳一命。当时读到这一段甚是凛然。
这割肉可不是剪指甲剃头发,一刀子下去拿出块来烩汤,疼不说,它耽误走路哇!也没说像红军长征时把伤病员留到老乡家里藏着,当时正在逃难途中,介子推这么做,确实需要超人的勇气和毅力。然而贵人多忘事。
重耳归国即位,该封的封,该赏的赏,愣把割股啖君的介子推给忘了。介爷也不争,老娘一背,到绵山隐居。
晋文公后来领着人来找介子推,一直没找到。这时候有一倒霉孩子给出一倒霉主意:“放火烧山。”
以为能把介先生哄出来。大火烧了几天几夜,再去找,只见他们母子抱着大树,烧成了劈柴。
晋文公后悔不已,厚葬介子推,建庙祭祀,规定以后每年清明节前这几日禁止取火烧饭,均吃冷食,这就是“寒食节”的由来。介爷母子抱着的树刨出根来,做成一双木屐,呼为“足下”,以示纪念。
这二年夏天,大街上又流行起穿木拖鞋,每听到“踢踏、踢踏”走过的声音,常能感到大腿上的肌肉,和着韵律在颤抖。“割肉贸鸽”故事即所谓“尸毗王本生”。
“尸毗王者,今佛身是也”,即释迎牟尼成佛前经历过的许多生世中的一个。这故事是说,一只小鸽被饿鹰追逐,逃匿到尸毗王怀中求救,尸毗王对鹰说,你不要吃这鸽子。
鹰说,我不吃鲜肉就要饿死。你为何不怜惜我呢?尸毗王于是用一杆秤一端称鸽,另一端放同等重量的从自己腿上割下来的鲜肉,用自己的血肉来换下鸽子的生命。
但是把整个股肉、臂肉都割尽了,也没那只小鸽重。尸毗王竭尽全部气力把整个自己投在秤盘上,即以自己的生命和一切来作抵偿。
结果大地震动,鹰、鸽不见,原来这是神来试探他的。与之类似的还有佛的另一本生故事“舍身饲虎”,虽非以割肉开局,却仍是将自己囫囵个儿捐出去,舍生取义,感天动地。
《二十四孝》里有“割肉侍亲”的故事,拿人肉当药引子,治病救人。西宫的慈禧学着,把自己胳膊上的肉拉下来做“人参臂肉汤”,喂给病中的东宫慈安,感动得东宫姐姐烧了先帝密诏,拿慈禧当着贴心体己,再送来有毒点心,未加防范,吃完就完了。
用割肉来感动人,威力不小。过去的文学作品中还常见关于赌徒的描写:输急眼了割下块肉来扔到案子上。
脚么丫子上没肉,屁股上肉多可又不容易让人接受,要说也就割大腿上的肉了。还有偷运珍珠的,把腿肚子划开取出肉来把珠宝藏里,等伤口长好穿关过卡,逃避检查,到地方拉开肉再取出来,拿自己当邮政专递。
那年头也没发明拉链,费事不少。赶上有豁出去当太监的可合适了,一回能多藏俩。
还记得看过一部日本小说,作者杀掉荷兰籍女友,之后冻在冰箱里,连续数日割肉而食。再加上《满清十大酷刑》之凌迟处死,以上的割肉,莫不惊心,感官得到最大限度刺激的同时,也对自己和同类,有了全新的感性认识。
现实生活中提及“割肉”,多数人会联想到炒股,甘愿认赔、无奈而去,唯有舍车保帅,避免更大的损失。买了高价东西,俗谚为“挨宰”,正好跟“割肉”不离不弃,听上去是很生动的两个词汇。
绝大多数国人,想必都有这方面的体会。谁谁谁?谁说他没割过肉、没挨过宰??吃生菜叶子整西餐,哦,是对过的阿牛啊。
大约高二时班上体检,本男生的胸围是92厘米,腰细肩宽,在以豆芽菜、搓板型身材为主的中学生里算是比较突出的。肌肉紧绷的感觉相当不错,可以随时体会健康和活力。
当然,跟个别发育较好、胸前波涛澎湃的女生是没法比,但在男生堆里则令许多人仰慕不已。曾有要好男同学不止一次摸着在下臂上的肱二头肌,馋涎欲滴地说:“这一块,烤着吃比较好。”
多年以后我仍无法摆脱这一噩梦:看见自己变成一盘菜,煎炒烹炸,任人宰割。谁会寄情于那些肉呢?大概只有我们自己。
穷人通常是乐观主义者,穷逗闷子穷开心,因为他们知道情况不可能更糟糕,所以尽可能开心并快乐着,为点点滴滴地获取而知足长乐。当然他们也有精神或物质上的野心,妄图以现实的代价博取未来的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割肉在某种程度上会被接受,因为还有肉可割。
只剩下一把骨头(穷骨头、穷棒子的说法大约缘于此),该当如何?就打着你全身是肉,长得跟个肉球子似的,肚大身沉,出肉率86%以上,前一切后一片,剜肉补疮,把自己割成一网兜,没救成急,命还得搭上。反对单纯狭隘的仇富心理。
在我周围的许多人都是穷人,在更穷的人看来他们全是富人。城市治安状况恶化,同事之妻因不愿放开被抢的手机招致暴打——舍弃在很多时候是必要的。
钱财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尽可不在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实实在在是自己的,遭遇各种欺瞒哄骗甚至劫掠豪夺,日甚一日,无形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上,时时惊心。
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的社会一旦以割肉成为生存法则——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灾难。多次遇到过朋友替我总结我写帖子的中心思想,其实我真不想麻烦您,因为难免会。
6. 借债割肉翻译成英文
不行就追问
Borrowing money for selling stock with less reduction
为了减少卖股票的损失而借钱?
你没写顿号,我也不知道啊,
分开的话就是
borrow money 和sell the stock to reduce the loss
英语里也许有和此相似的俚语,不太了解
和割肉最相近的俚语是
sell one's hens on a rainy day v.亏本出售
外国人这么说割肉,没办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