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解决开门费问题
这个事情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看门人的工资问题:现在每个地方都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看门人的工资每月才三百元,肯定低于这个标准,低于这个标准发放工资是违法行为。但看门的因为有了开门费等收入,或者因为其它原因不敢上告,这就需要一个敢于举报物管的人站出来,举报的内容是物管不遵守最低工资标准而违法。
二是开门费的性质问题,一个小区的大门能否只保证白天通行,而晚上通行则需要缴费,这种收费是否违法的问题。显而易见,这是违法的,因为这个规定限制了居民的人身自由,干扰了居民的生活和工作。
而两个问题又是一个矛盾问题,收开门费违法是肯定的,但物管违背国家规定给看门人每月三百元的工资又实在太低,如果看门人不收开门费很难保证自己的生活所需,但工作又不好找,看门人又不想舍弃这份工作,所以他选择的解决的办法是收开门费这一错误做法,还透露出几份无奈。由此可以这样得出,造成开门费存在的根源是物管,物管是故意违背国家规定,逼看门人想出这个歪心思的。
现在解决的唯一办法,是让物管提高看门人的工资待遇,而看门人则应该规范门卫管理办法,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看门人是居民的看护人,而不是拦路虎。
2. 门卫晚上收开门费
我认为既然作为门卫就应该为小区的居民看好大门,当然要他一天24小时都在那里守着也不实际,我认为要是能家里再来个人帮忙,这样轮流就比较好了,至于收取开门费,我个人觉得是不合理的,首先作为门卫,小区已经付给他工资了,在他的工作职责内应该是不能这样赚外快的!!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严进律师说,开门费收取的合法和合理性应酌情而定。如果是已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夜间开门是一种义务,不应再收取开门费;如果是普通居民小区或单位家属院,夜间收1元钱开门费主要是尊重守门者的劳动,故小区门卫夜间收费有其合理性。但夜间收费是服务性的,不是行政收费,所以不能强制收取。收费必须由小区住户和门卫商议,达成共识就可以算作合法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