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信用管理简况怎么写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
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管理员.
信用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企业信誉怎么写
的
1.1最大限度地在销售中获益
1.2保持回款速度
1.3保持低坏账率
1.4确保高水平的客户服务
2、介绍
2.1企业背景
2.2法人组织图表
2.3信用政策的制定方法
2.4信用管理费用的使用
3、组织结构
3.1信用部门的构成、组织图表、工作范围等
3.2其他相关部门的权责界定
3.3信用部门的地位和与其他部门关系
4、条款
4.1各种销售和服务的标准条款样本
5、调查
5.1收集客户资料的规定
5.2更新资料
5.3索取资料方法和途径
6、信用评估程序
7、债权保障措施
8、贸易程序管理
9、追收
10、客户破产、坏账程序
11、信用管理报告
12、表格和数据库
13、衡量信用部门业绩的方法
3. 企业信用管理简况怎么写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标的验收记录;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管理员.信用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填
企业应当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5.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本信息怎样填写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