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挪用公款在法庭认罪悔罪书怎么写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所以,如果朋友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犯罪。
悔罪书主要是承认错误赔偿损失的。取得受害人谅解数额不大的,判缓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当然,最终定罪量刑要由法院依照具体案情和证据认定,因此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和如何定罪量刑应待律师会见和阅卷后综合判断。刑事案件进行过程中只有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通过会见当事人和阅卷了解案情,制定辩护方案,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刑事悔过书(格式)
***年**月**日**时许,本人***和**与受害人一行人发生口角,最后导致双方厮打。
事情的经过:本人**与***在“森林雨”火锅吃过饭以后,路经“皇家一号KTV”门口时,**在此小便,(原妇产医院门口)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一行人因为小便和受害人一行人发生了口角,当我转身看见双方在对骂的时候,我上前去劝架,随后双方就开始了纠缠厮打,这时车上下来两个中年人就开始打我,于是我们就开始相互对打了,受害人一方陆陆续续来了大约有10~20人,和我和**厮打。最后由于人员悬殊太大把我打急眼了就跑了。其他什么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年**月**日向**县派出所投案自首。过后并与受害人达成协议,赔偿受害人各项费用: (52000)五万两千元,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被害人亦承诺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当我面对和解决这件是的时,使我感触良多,自己犯下的错就应该自己承担后果。虽然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但是我还和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去面对事情和对受害人进行一些补偿,可以得到受害人心理上的安慰和谅解。在公检法取保候审期间,本人严格要求自己,没有任何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随传随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的查处工作。
这件事的发生,我深刻认识到了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性质的恶劣,对受害人的家庭带了太多的影响。我深感惭愧。对自己的不负责,对他人的不负责,对家人的不负责,事情发生没有冷静的思考就盲目判断和处理事情,没有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和后果。遇事过于冲动,欠考虑。
通过这件事,本人一定吸取教训,遇到事情想想后果,不盲目去干,不盲目帮人强出头。抱有一颗感恩的心来来报答家人、报答社会。
综上,恳请法院、检查院、公安机关能从本人的悔过态度出发结合本案的事实综合考虑判处本人较轻的处罚,给予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必将吸取教训全力改正自己,本本分分做人,保证今后不在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此致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悔过人:***
二〇一七年***月***日
2. 用了公司公款,怎么写情况说明
只要用在公司的费用上,有负责人审批人签字,怎么用的就怎么写,不用怕,具体看情况了,大概而已。
情况说明
XX公司财总(总经理):
XX月XX日我部门现金清查时,发现出纳员XX库存现金与所记现金账簿余额不符,相差人民币XX元(大写!)。造成余额不符的原因是由于将该款用于XX(附原始单据复印件XX份及用款金额明细表),出纳员XX未挪用公款,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说明。
XXX
年月日
用款明细表
年月日 现金用途 金额 审批人
合计 XX元
情况说明后一定要附原始单据复印件,以证明你并没有挪用公款!
3. 挪用公款上诉状应该怎么写
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项]
1、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仅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而未在法定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2、上诉是当事人享有诉权,一审原、被告及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均有权上诉。
4. 挪用公款的辩护词如何写
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一)、被告人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体不适格。 首先,根据《XX供电公司乡镇供电所营业工岗位标准》明确记载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电力工程技术类初级技术职称。
本案的被告人仅为初中文化且无任何职称。 xx供电公司及xx供电所均无权破格录用不具备相关资格的被告人为供电所营业员。
故被告人仅为清水供电所营业组成员,而非该所正式的营业员。 其次,《xx供电所人员分工表》明确列明营业组成员被告人为农电工,区别于正式工,主要的工作职责是配合营销员的工作。
其虽为供电所营业组的成员,但本身并不具有正式的全民所有制在编员工身份,并不能当然的将营业组成员与正式的在编员工二者混淆概念而等同视之。 最后,xx供电所作为xx供电公司的下属单位,并没有资格聘用正式的电力员工,被告人的工作身份仅仅为xx供电公司招聘的临时性农电工人。
况且xx供电公司作为正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从被告人在xx供电所工作开始,既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又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更没有向有关单位备案,亦为出示任何政府相关的录用员工文件为证。故xx供电公司与被告人补签的农电工劳动合同,即使作为劳动合同,在效力上存在质疑,故被告人并非正式员工。
综上所述,被告人并非xx供电所正式员工,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诉机关仅凭xx供电公司出具的证明而直接认定被告人具有公职人员的身份,显然依据不足。 (二)、被告人并无管理公款的工作职权,指控其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公款,理由不成立。
被告人自2008年在xx供电所工作一直都只从事农电工的相关工作,直至2011年7月,才在xx供电所的私自安排下,从事收取电费的辅助性工作(以公诉机关笔录为证)。 在收取电费期间,被告人直接接受正式营销员的管理。
其收取电费的行为仅为帮助营销员代收电费,且收取的电费最后都是转给营业员再上交至公司的账户(以第三次询问犯罪嫌疑人笔录为证)。故而被告人只是协助人员,正式工才为公款的实际职权管理者。
被告人并无管理公款的职权,又何谈利用职权挪用,其行为被判定触犯挪用公款罪显然依据不足。 (三)、被告人并无使用公款的故意,也并未利用该笔钱款从事任何营利活动。
被告人为方便工作及家庭日常生活自行申办了卡号为16633和47050的邮政储蓄卡,且此两张卡被用于收取电费的同时,也同时作为个人和家庭储蓄开支卡,亦作为其妻子利用POS机收取零星电费的收费卡,与其妻子共同使用。 被告人从7050卡中支取35万元借给吴某周济其一时的经济困难,至始至终未认识到其挪用的可能是公款,其本身并非一个营利性的活动 二、公诉机关对于被告人挪用“电费”的性质及数额认定错误。
(一)、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挪用的“电费”性质认定错误。 公诉机关遗漏审查了xx供电公司与被告人之妻间签订有POS机协议这一事实。
该POS机协议系xx供电公司授权被告人之妻代理出售电量的资格证明,即被告人之妻实际上是先行向xx供电公司购买电量(批发电量),同时支付相应的电费,再零星向个别用户收取电费(零售)。这此种情况下,收取的电费应为被告人家庭先行垫付的电费。
因被告人之妻同时也使用邮政储蓄卡号为16633和47050的卡存储电费,且在2011年7月21日至8月9日期间,个别电款缴费用户直接向卡号为6633和7050上打款,缴纳被告人之妻基于POS机协议已经垫付的电费。 故此部分电费,与被告人本人协助营业员收取的电费在性质上存在本质的区别,应属于私人的合法财产,而非公款。
故该部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依法应从公诉机关所指控被被告人挪用的35万元案款中予以扣除。 (二)、公诉机关对于挪用资金的数额认定错误。
被告人在协助营销员收取电费的过程中,由于xx供电所自身管理的混乱,并未配发给其专用的电费收缴卡。 故卡号为16633与47050的储蓄卡内同时包含公款和个人所有的私款,被告人出借35万元给吴某,叫其直接从卡号为6633的邮政储蓄卡内支取,主观上实际认为是在出借家庭款项。
但原审法院并未查明上述事实,而直接认定邮政储蓄卡支取的资金使用数额为挪用数额,显然是将供电所自身管理混乱的过错责任直接转嫁给被告人个人,如此判决明显有失公平。 综上所述,被告人持有的邮政储蓄卡内所包含的“电费”并非完全是公款,包含了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原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清,依法应予重新认定。
三、被告人对原审判决的量刑有异议。 (一)、原审判决量刑过重,依法应予以重新裁判。
1、被告人在检察机关立案前,早就在2012年5月主动向单位领导说明了电费管理的所有情况,并及时将手中的电费全部上交单位,直至公诉机关介入调查。 2、被告人在接受检察机关侦查期间,如实、主动、积极地陈述了自己的行为,在认识到自己使用的可能是公款后,认错态度良好且自愿。
3、被告人系初犯,无前科,悔错深刻,且认为是在用自己的钱款帮助他人周济一时的困难,本身并无违法性。 但公诉机关对上述的事实与证据,在侦查卷笔录、证人证言为证的情况下,均未予以认。
5. 挪用公款检讨书
原发布者:欣雅网络科技
挪用公款检讨书篇一:检讨书检讨书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我写的检讨书!我不想再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那只能让我更加惭愧。这份检讨书,向您表示我对这种错误行为的深痛恶绝,我下定决心,不再犯类似错误。其时,领导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领导和同事对我的一片苦心。自己并没有好好的去考虑我现在的责任,造成了工作的失误。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433623133果。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由于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而自己对公司的一切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挪用公款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认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工作的方式方法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