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写出版证明
一、证明材料的一般格式和要求是:
1、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 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3、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二、写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
1、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党、不得徇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
2、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3、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
2. 版权证明怎么写
版权声明是指作品权利人对自己创作作品的权利的一种口头或书面声明,一般版权声明应该包括权利归属、作品使用准许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诸如平时看文章时最后会有一个严禁转载的说明,其实这就是版权声明。一份合格版权声明应该包括声明的具体内容(当事人、标的、履行、违约、价款、纠纷解决方式、数量、质量),版权所有人的个人信息,如版权人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常见的版权声明有如下这几种:1.版权归本XXX网站或原作者XXX所有;2.未经原作者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容,否则将视为侵权;3.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4.对于不遵守此声明或者其他违法使用本文内容者,本人依法保留追究权等。
3.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书怎么写
填写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表》,表中涉及的附件:
1、主办者申请报告;
2、机构章程;
3、互联网出版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基本情况;
4、互联网出版机构主要业务人员基本情况;(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5人以上,其中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2人以上。申办单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和专业职称证书。)
5、验资报告及出资者信用证明(复印件);(申办单位注册资本应在30万元以上,并须提供验资报告或盖有拨款单位公章的出资证明。)
6、工作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提供工作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其中租期不少于一年,或房产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申请单位如已取得国新办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及通信、文化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资质证书,须一并提交证书的复印件;
9、申办者应有详实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包括:
一、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单位总体情况;
二、外部条件:
(一)市场环境:目标市场的主要经济指标和网络出版概况。
(二)市场预测:市场需求分析;受众分析;广告收益分析;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内在条件:
(一)产品规划:总体定位;产品内容;产品形式。
(二)市场运营:经营模式;营销策略。
(三)企业机制:主办/管单位情况;内部机构设置;编辑出版系统运行情况;从业人员素质水平。
(四)生产能力:数据内容资源。
(五)风险评估:市场风险评估与防范;数据及网络技术安全方案。
(六)资产状况:资金来源;房产和计算机硬件等资产状况。)
10、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的审核同意文件。
申请条件:
1、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的网站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侵权、盗版、涉案或被查处纪录。
2、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单位应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名称、域名、IP地址。
2)主办单位有明确的主营业务和经营范围,并详细说明是否已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
3)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单位有申办报告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4)主办者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
5)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须提供法人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书。
6)须经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4. 你们知道作品怎么证明吗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有署名权,可以署真实姓名,可以署笔名,当然也可以匿名。
署笔名最初的原因可能是以前社会的言论环境恶劣,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人身麻烦,人们就用笔名发表文章。而如今人们署笔名,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真实姓名一般是父母等长辈做主确定下来的称呼,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用于身份证明。
而笔名是由自己做主,能更好的表达自己的志向理想等,更具有个性化;二是特定作品的特殊需要。例如当作者写武侠网络之类的小说通常会选择一个看似很侠气或者很另类的名字;三是中国人爱谦虚,不少作者不喜欢太招摇就用笔名发表文章。
在作品上署笔名合情也合法,但是一旦文章被剽窃、摘抄、转载、甚至被篡改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等,署真实姓名的作者只要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等即可证明自己的真实作者身份,而如果作者署的为笔名,在不得已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就会发现证明笔名所指之人就是自己是一个疑难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著作权人提供的作品底稿、作品原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可以作为著作权人证明身份的证据。
所以在作者署笔名的情况下,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可以提供如下证据:一、标有作者真实姓名的作品原件、使用合同以及有关的其他记载,可以表明作者真实姓名和假名的对应关系,起到证明权利人身份的作用。但随着创作作品的方式不断变化,作品原稿和原件的含义越来越模糊,且还需要他人予以支持和证明,例如公证或律师见证等.二、发放稿费通知及稿费汇款单。
但是目前发放稿酬的模式一般都是通过银行汇款,没有其它直接的书信或电邮来往,从而作者不能举证证明出版单位给付的到底是否是稿酬,以及是哪篇文章的稿酬,进而不能认定作者的真实姓名与笔名代表的是同一人,所以造成举证不力,导致败诉。因此,建议作者尽量用邮件的方式或书信的方式投稿,并且要求杂志社在采用稿件后发送书面通知,写清作者笔名与证件上的名字以及稿酬发放情况,这样对作者维权将起到很好的铺垫作用,从而有助于解决笔名、真名的无法同一问题。
三、首发刊物的出版单位的证明。该证明应当表述清楚,且加盖公章。
四、第三方出具著作权登记证书。与其他证据相比较,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最为简便有效的证据。
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可以将有关作品的主要事项根据要求进行登记。登记事项中包括作品名称、著作权人姓名、作品首次发表(或创作完成)日期等内容。
登记机构将记载上述主要事项的登记证书发给作品登记的申请人。由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记载作品主要的事项并发证书,为权利人证明著作权提供了极大便利。
5. 开办报社申请书怎么写,格式是什么样的
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3.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
(二)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
(三)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
(四)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报纸或者期刊的名称、刊期、开版或者开本、印刷场所。
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
**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出版行政部门规定。
出版单位经登记后,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4.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