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怎么写
家庭经济情况反映一个家庭真实,确切的家庭经济状况。在特殊个别单位部门要求或者在大学里申请贫困生助学金,贷款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时会需要到。具体填写根据相应表格,如需开具证明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填写。填写家庭经济状况需注意:
按家庭经济成分分类(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主要的经济来源):比如打工,经商,务农,教书,理财,低保等等。
按家庭经济程度好坏分类:条件很好,较好,一般,困难,特殊困难等等。
按照家庭经济人口的实际收入如实填写:比如家庭主要劳动人口有父亲,月收入XXX元;母亲,月收入XXX元;其他家庭成员收入XXX元。
2. 申请经济房收入情况怎么写
申请要过初审、复审、批准、备案四道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已拥有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已按规定领取住房补贴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过房产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要经过初审、复审、批准、备案4道关,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初审阶段,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查阅相关部门资料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居住地点、家庭成员的收入、婚姻、住房、资产及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复审阶段,区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申请材料进行核准。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期限为15天。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举报,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申请,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申请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材料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核准备案阶段,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接到复审备案材料后,向区住房保障部门下发审核备案通知。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发《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书》。
经审核通过并备案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期,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房源情况统一组织摇号配售。
按程序轮候配售
按照轮候配售程序,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布房源信息,内容包括房源位置、套数、工期、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供应对象范围、认购登记时限、登记地点等内容。
有购房意向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指定地点登记。登记情况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相关媒体公布。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摇号排序过程在监察、公证等部门的监督下公开进行,摇号排序结果通过相关媒体公布。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摇号排序结果发放《选房通知书》。据介绍,重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危房户等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安排。
申请家庭需在规定期限内持户口本、身份证明及《选房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按顺序公开电脑选房,申请人可在多个备选房源中选购一套住房申请人选定住房后,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场签署《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购房合同,视同放弃购房资格。申请人放弃购房资格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经适房可以贷款——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问答
5日下午,记者就有关经适房申请、选房等问题采访了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身未婚人士是否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答: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的下列人员可作为单身申请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⑴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员;⑵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⑶未婚人员。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离婚的,能否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离婚的,不论其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如何处理,均不得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3. 家庭经济情况及主要经济来源怎么写
家庭经济情况一般分为:差,一般,良好,优越。
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1、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主要填写家庭工资的收入是如何得来的,主要是指父母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可以写务农、经商、工资(打工)等。
2、在填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时候可考虑实际情况填写,或者可以直接写上年收入。
举例:
1、如果是农村的,你就写“依靠父母务农收入”,收入情况一般。
2、如果是城镇的,你就写“依靠父母工资收入”,收入情况良好。
3、如果父母是商人,就写“依靠父母经商收入”,收入情况良好或优越。
家庭经济情况反映一个家庭真实,确切的家庭经济状况。在特殊个别单位部门要求或者在大学里申请贫困生助学金,贷款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时会需要到。具体填写根据相应表格,如需开具证明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填写。
填写家庭经济状况需注意:
1、按家庭经济成分分类(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主要的经济来源):比如打工,经商,务农,教书,理财,低保等等。
2、按家庭经济程度好坏分类:条件很好,较好,一般,困难,特殊困难等等。
3、照家庭经济人口的实际收入如实填写:比如家庭主要劳动人口有父亲,月收入XXX元;母亲,月收入XXX元;其他家庭成员收入XXX元。
4. 家庭收入怎么写
由于计算领取保障金的数额,要求计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家庭每月的人均收入,所以,必须准确弄清居民的家庭收入,在计算居民的家庭收入时,有清楚的规定:
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月人均收入的计算标准为申请当月前连续六个月的家庭收入的月平均数除以家庭成员数。
二、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
(一)工资及其相关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
(二)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
(三)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和本市规定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一次性安置费;
(四)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五)离退休养老金;
(六)储蓄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保险给付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收入;
(八)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九)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十)自谋职业收入;
(十一)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合法收入。
实物收入按市场价计算。
各类收入按实际收入额计算;但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安置费和基本生活费,在扣除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剩余部分按照该费用所依据月数的平均额,计入家庭收入。
三、家庭成员的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各级人民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慰问金和荣誉津贴;
(二)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伤残护理费及保健金;
(三)残疾人补助;
(四)义务兵的退伍安置费;
(五)职工因工负伤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死亡职工的亲属享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六)独生子女保健费及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金;
(七)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
(八)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金;
(九)参加公益性岗位获得的收入的三分之一;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计入家庭收入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