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货物证明怎么写
进口贸易流程1.卖方出具SOFT OFFER报盘给买方后,买方出具购货意向函LOI或 不可撤销订单ICPO和银行资信证明BCL给卖方(BCL 是银行为买方开具的证明其信誉和支付能力,一般根据国外银行或外资银行提供的格式到国内银行去审核盖章,用银行的信笺出具)。
我司提供相关样本。2.供货方最终确认上述文函后,将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FCO责任供货函给买方确认盖章后送达卖方,其内容包括:数量、批量、质检单、价格、结算方法、运输方式,同时卖方开始备货联系运输。
买方签署FCO后将作为合同的依据之一,成立后不得修改。3.我司和买方合作拟2步骤进行: 1)对国内客户,我司协助买家确认签订定货合同, 按照FCO条款代理买方签约,并代乙方进口并付汇。
合同签订后,国内买家在5~7个银行工作日内开具购货保函BG给我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作为保函的受益人即可。卖方同样获得以上确认后将按照国际惯例在规定期限5~7个工作日内开具履约PB2%给买方,并由银行提供货权证明POP给买方。
然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备货和支付。买卖双方银行必须是具有国际银行资格的银行。
国内买家开证行为中国银行。 2)对国外客户,直接开具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即可。
程序与上述一样。4.交易方式为CIF ASWP。
双方约定在货物离开装运港后一个合理时间内,向买方提供海运单据、形式发票、SGS检验证明、原产地证明。由卖方负责海运保险110%。
货物到港后法检CIQ并在5~7个工作日内按照货物的实际溢短装量最终由银行调整划拨支付卖方。5.交易货物: A) 进口废钢铁的最小订量在3万吨/月,自到达非广西港口的目的港口的由我司和买方报关员进行报关完税等。
海关、码头等一切费用由买方负责支付(即不包括在货款内)。买方向我司签署所需申报资料及我司协助提供所需的报关文件单据。
B) 进口铁矿石为10万吨/月以上,有关进口批文操作另磋商。其它程序同上。
C) 进口石油的不在此例。6.合同期均为1年或1年以上。
价格对外以美元结算,买方承担货款支付的国际汇率风险。7. 所有的报价CIF 均不包含关税及港杂费。
买方须在报关后法定7天内完善支付关税等手续。■工厂交货( 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 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 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
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 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鄄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鄄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 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oaro(… named port of ship?鄄ment)”, 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 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成本加运费 (CFR或 c&F)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鄄ment)”, 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 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 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
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成本、保险费 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Insur?鄄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 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运费付至(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鄄nation)”, 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另外, 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运费及保险费 付至(CIP)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
2. 出口货物证明怎么写
我们也是货代公司, 怎么可能没有场站收据呢? 如果要是写说明也是货代来写。
不过本着解决问题,你可以这么写:尊敬的XX: 我公司XX代理XX公司于2009年X月X日在XX机场,出口一批XX货物。 运单号为:XXXXXXX. 由于XXX原因我公司无法提供场站收据,所以导致XX公司无法退税。
现我公司特此提供说明,希望贵处办理相关退税事宜。在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
忘贵处批准为盼。此致 敬礼 XXXXX公司 年月日总的来说就是把情况如实写好就可以了,有不合理的地方你再改改。
3. 货代的实习报告怎么写啊
o(∩_∩)o。哈哈
揽货、询价、订舱及订舱确认,该环节主要由业务及航线主管完成。首先由业务部门揽货,接受货主询价,从货主处获得详细的信息,包括shipper, consignee, notify party, place of receipt, port of discharge, place of delivery, final destination for the merchant's reference, no. of containers of packages,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gross weight, measurement, 运费结算方式以及其他的货主定制要求。此后业务部门根据上述要求选择合适的船公司询价并与货主沟通,双方谈妥后,货主签署出口货物代理委托书(订舱单S/O)。业务部门打印托运单,注明船期、运费、柜型柜量、货主定制要求、订舱人电话传真加盖订舱章传给船东。船东会回传订舱确认。另外如中海等船东已采用电子订舱的方式,操作基本相同但不用订舱确认。该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更换航次、货主要求申请N天免柜期、非危说明、套柜。这些问题须与货主及船东或船代协商解决,开出相应证明或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4. 怎样出具货代提单
怎样出具货代提单--关于对间接代理使用货代提单的风险防范 目的港代理无单放货、国内发货人向货代公司提出索赔的事件屡见不鲜。
日前,某货运公司就经历了这样一桩时间。该货运公司的协议代理单位——某境外代理指定一票上海至德国的海空联运出口上海口岸的操作业务,目的港放货代理由该境外代理指定,与货运公司无任何代理协议。
当货运公司要求境外代理出具全程运单时遭到拒绝,该货运公司就出具了正本全程运单的情况下,即放货给了收货人。该票运输业务项下的贸易结算方式是 付款,发货人没能收到货物余款,于是发货人持正本货代全程运单以无单放货为由向货运公司提起索赔,经过与境外代理合目的港代理交涉,两家公司均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货运公司的处境相当被动。
此次事件,给货代企业敲响了警钟,在上述情况下,要不要出具货代运单?在什么条件下出具货代提单?如何有条件地控制使用货代运单? 本案中,目的港代理由境外代理指定,货运公司同目的港代理没有直接代理关系,无法与其直接联系,所有的操作指令包括货运公司正本提单的出具与回收等重要问题都是通过境外代理转达,二境外代理是否转达、转达是否准确都无法保障;由于目的港代理与货运公司没有直接代理关系,没有任何合作的基础,货运公司对这样的目的港代理能否执行其操作指令没有任何制约和牵制,在这种情况下,货运公司基本上无法控制货物,也不可能保证货物的安全流转。 本案中,目的港代理放货的对象没有错误,错就错在没有收回正本提单,这样,不管发货人没能收回货款是不是无单放货方面的原因,他都有理由凭正本提单向货运公诉主张物权。
众所周知,提单是具有法律意义的物权凭证,任何人只要合法地持有了提单,就等于持有了货物。 即便是海空联运提单行业的惯例也是要收回正本运单后放货(美国除外)。
况且提单又是可以流转的单证。收货人取得提单后还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即便放货给运单商注明的收货人,也不排除持有已背书提单的第三方向承运人主张物权,因此不收回正本提单的风险是相当巨大的。
那么,遇到类似的情况作为货运代理的企业该如何处理呢?笔者认为,对于目的港代理非货运公司直接代理的出口指定业务,货运代理公司难以控制货物流转的情况下,应遵循如下原则操作: 第一,必须由境外代理出具他们的分运单,因为境外代理和目的干代理有协议关系,目的港代理根据协议要求规范行事,对境外代理负责,一旦发生目的港代理无单放货,也要由出具全程运单的境外代理承担责任,货运代理公司则以“代理人”的身份协调处理。 第二,如果货运公司的境外代理无出具运单则要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谨慎地签发货代运单: 1、由境外代理出具保函,保证如目的港代理无单放货,由境外代理承担连带责任。
2、目的港代理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在收回正本货代运单后放货。 第 三、在货值较大时,即便满足了上述两条地要求,风险仍然很大。
此时最好采用与货运公司有直接代理关系的直接代理接货间接代理,再到直接代理处换单的方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