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代指腹为婚证明怎么写
指腹为婚是指男女在未出生前,由双方父母或祖父母为其定下婚约。
当然,双方所生必须是一男一女,才好定亲。腹其实就是女性腹中胎儿。
其实,指腹为婚也算一种风俗习惯,但在有些朝代并不流行。直到南北朝时期,才开始在社会中流行。
而明朝时期对于指腹为婚更加追捧,属于比较盛行的状况。到了清代指腹为婚的风俗习惯便随着时代进步渐渐消失。
事实上指腹为婚对社会的危害特别大,时代发展与进步也让人们对旧风俗也有了新的认识。当然,这种风俗在民间还是时有发生的,不足为奇!只是到了现代社会,人们有了思想和学问,指腹为婚才彻底绝灭!不过,书中也介绍,这种风俗也毁了许多男女幸福。
因为指腹为婚的事情,也许他们并不知情。只是任由父母做主。
又岂能幸福?。
2. 领结婚证需要开什么书面证明
嘿嘿话说我也不知道的说 这是我在百度上搜索的 你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结婚登记 一、办理条件和对象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 二、申报资料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3、婚检报告(指定市妇幼医院);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夫妻双方一起到区登记机关办理,并递交下列资料: 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 2、双方遗失《结婚证》原因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 4、2寸双人合影2张或单人l寸照各2张。
如不是特殊日子不需要预约,直接去排队拿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