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里怎样写个人简介
个人简历
姓 名:你的名字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 你的生日 所 在 地:你的地址 一寸照片
身 高: 政治面貌: 团员
身 份 证: 民 族:
就读学校
小学:()初中:(19-19) 高中:(19-19)
个人荣誉:你曾经得过得奖励和荣誉称号
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
--- 单位: 联系电话:
--- 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你家的电话号码或**码
日期:*年 *月*日
参考资料:仅供参考(个人简历字迹要工整)
2.我是个小学老师,但学校让我教了一年的初中,现在学校的领导让我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海淀区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安排其到公办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二)下列无本市常住户口在海淀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持有相关证明),按照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对待。1.原北京知青子女——须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台胞子女——须持有海淀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博士后人员子女——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有效期内); 4.随军家属子女——须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级以上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子女证明”和现役“军官证”;5.归侨(华侨)子女——须持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6.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须持有北京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或母)《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7.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须持有“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8.北京市引进人才子女、外省市驻京机构人员子女、在京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须持有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并附子女一栏)。
(三)具有北京市海淀区常住户口,在外省市、外区县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区教委安排入学。三、初中入学方式2008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海淀区小学毕业生(包括按本市户口对待的八类人员子女),可分别通过以下八种途径升入初中:(一)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科技活动示范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招收特长生。
(二)推荐分配入学。所有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除外),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中学推荐小学毕业生。
被推荐学生按规定可以选择填报海淀区5所公办学校意向,由区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统一分配。(三)寄宿制公办学校(班)在规定的范围内招收寄宿生。
(四)直升本校。九年一贯制办学的育英学校、育鸿学校和立新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五)学校按照相关协议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入学。(六)企、事业举办的子弟学校(北大附中、清华附中、人大附中、首师大附中、北航附中),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
(七)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政策招生。(八)统一分配入学。
未通过以上七种方式入学的学生,以各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统一分配。四、2008年海淀区初中入学工作主要日程安排4月21日前 :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学生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4月22日前:各小学组织文体、科技特长生报名工作。5月上旬:各小学开始推荐分配工作。
5月9日下午:各小学对已报名的文体、科技特长生发放《特殊收生卡》(艺术、科技、体育专用)。5月9—10日(10日为毕业生公休日):各区县统一办理小学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登记。
5月10—11日(公休日):文体、科技传统项目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5月17日(周六):文艺、科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对报名的学生进行专业测试。
5月19—21日:区教委对特长生初录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网址:www.hdguofang.org或www.hdavec.org。
5月21—23日:各小学在校内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5月底:完成参加推荐学生计算机统一分配工作,并通过各小学通知家长。
6月3日下午:各小学发放《特殊收生卡》。6月6日前:其它各类特殊收生学校进行录取。
6月17—18日:小学举行毕业考试。6月29—30日:各区县招生部门统一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被外区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录取校到海淀区中招办统一办理提档手续。7月初:海淀区公办学校计算机统一分配。
7月7日:各中学发放初中入学录取通知书。五、参加推荐分配的范围(一)海淀区小学毕业年级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二)海淀区小学毕业年级中按本市户口对待的八类人员子女。六、参加推荐分配的具体条件(一)获得下列全国和市级荣誉称号之一者可全部参加推荐。
(1)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标兵”和“十佳少先队员”;(2)北京市“金帆奖”、“银帆奖”、“三好学生”、“十佳少先队员标兵”、“十佳少先队员”和“红领巾奖章”。(二)根据区教委向各小学分配的比例,按下列顺序依次推荐,直至名额满为止。
(1)海淀区“三好学生”、“十佳少先队员标兵”、“十佳少先队员”、“红领巾奖章”和“全面发展优秀小学生奖”获得者。(2)在四至六年级期间,三年及两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者。
(3)本届小学毕业生在五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中成绩优秀者。以上各项条件同等情况下,按照下列顺序优先推荐:①本届小学毕业生在五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中成绩优者。
②五、六年级(即2006年9月1日以后)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艺术和体育竞赛成绩优者。③五、六年级曾担任大队委、中队委或班委。
④学生民主推选。七、推荐分配的程序和办法推荐分配升入初中要经过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