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知道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
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2.处方怎么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3.标准处方怎么写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标示,然后分列写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下一行写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规则: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每张处方最多开5种药,并且中西药不能开在一张处方上。药品名称应该书写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商品名可以用括号添加。
处方标准格式 /i?ct=503316480&z=0&tn=baiduimagedetail&word=%B4%A6%B7%BD%B5%A5&in=13379&cl=2&lm=-1&pn=7&rn=1&di=30912705855&ln=843&fr=&fmq=&ic=&s=&se=&sme=0&tab=&width=&height=&face=&is=&istype=2#pn6&-1
上一张是打字的,下一张是手写的。
4.处方的书写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
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
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品名.
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
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
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
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
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
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处方书写格式分类
1.普通处方
必须注明每个药物的药物名称;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浓度,装量或容积;最小使用单位的取用数量.
例:1.阿莫西林胶囊 0.25*12片*2盒(或 阿莫西林胶囊 0.25*12片*24片)
S.0.5 一天三次(或 2片 ,一天三次)
2.氯氟舒松软膏 10g*1支
S. 外用,一天两次
3.10%氯化钾溶液 100ml*2瓶
S. 每次10毫升,一日三次
2 .输液处方
可以不注明每个药物的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装量或容积(液体药物必须标明浓度),只要按照"药物名称+实际使用剂量"的格式即可.
例:5%葡萄糖注射液 250ml
注射用青霉素钠 320万单位 / *6
S.皮试后静脉滴注,一天三次
例:0.9%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维生素C注射液 2.0
维生素B6注射液 0.2 / *3 S.静脉滴注, 一天一次
5.中药的处方怎样写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第一条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院内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分别单独开具处方。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三条 中药处方应包含以下内容:1、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床位号等;2、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候;3、药品名称、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标明剂型、规格;4、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5、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第四条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遵循以下要求:1、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2、名称应按药典规定准确使用,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3、剂量使用公制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一般应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5、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处方中可根据整张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每行排列的药味数相同,并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
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再次签名。8、中药饮片剂数应以“剂”为单位。
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是否用水煎煮(或用酒泡用、打粉用、制蜜丸用、装胶囊用、熏蒸用等)、每剂药煎煮几次、煎液是否合并、合并后分几次用、内服还是外用、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两次,合并煎液,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遵循以下要求: 1、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候)明确,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2、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
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3、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简要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4、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制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5、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第六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要求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6.标准处方的格式是什么
原发布者:hejinhua618
处方格式(规范)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即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规则: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处方一般项目如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整洁、工整。处方诊断不要太笼统和简单,比如外伤。地址要写到单位、住宅小区、村或街道,不能只写到乡镇、城市、省份。不写地址可写电话号码(手机)。药品名称、药物剂型、规格、剂量和用法,必须书写正确、清楚,可使用通用代码、代号或缩写,但不得使用自创代码、代号或缩写。剧毒药写全名,普通药可用缩写,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别名。用法应写明口服、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或外用,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不能写按医嘱。特殊情况处方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医疗之中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写处方。特殊药品的专用处方应加上疾病诊断。麻醉药品应依照麻醉药品管理法规,只限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写,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