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房产评估报告有异议时,异议书该怎么写
我们将走向更远的地方---听证报告异议书2 2004-8-2 15:47 家园邻居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本来是|已经对深圳市总体规划作出了重大变更,报告竟依然牵强附会地声称“我市在综合整治道路交通中制定的干线路网规划,就是|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深圳市各分区规划和次区域规划》的规定而制定的,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次区域规划的有关规定”。
这不禁让人怀疑这份报告的起草者究竟有没有看过《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深圳市各分区规划和次区域规划》极其相关图表,在这些文件中皆无一字提及这个有可能将作为“交通综合整治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及”道路畅通工程近期建设的核心工程” 的南坪快速路甚至哪怕是|它的雏形它的最原始的构想。明明是|鼠目寸光,却硬称其高瞻远瞩;明明是|急不择路,却硬辩为程序井然。
这一认定给人的感觉是|,南坪快速路规划的法定程序早已随总体规划而完成。这种荒唐的让人啼笑皆非的认定怎么可能令人信服? 程序违法必然导致实体违法。
在我们的陈述意见中,除了指出规划在程序上的违法之处外,我们还指出其违反了一些实体法律法规,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部分规定:“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划部门无视与丰泽湖山庄的开发商签定的土地使用合同,不经任何协商就占用开发商依合同取得的土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于方案设计仓促,草率上马,该道路方案在批准之前根本没有时间进行环保的科学评估和论证。对这些质疑你们在报告中既不反驳亦无解释,只有充耳不闻,只有沉默和回避。
但沉默和回避怎么竟能帮助你们得出南坪快速路项目规划合法的结论?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按以上《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侵占、改变自然植被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用并改变其用途。而我们现在却痛心地看到,该公路将肆无忌惮地穿越七个属于水源保护区的水库和几十公里属于自然植被保护区的原始森林,这必将将给深圳已经破坏的自然环境造成更加严重而且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更令人痛心的是|,本来对深圳环境负有保护使命和监督责任的人大有关部门以及你们这些听证人们在当初竟如此疏于察考怠于职责,而当我们屡屡投诉以至不得不在听证会上郑重指出后你们依然对此置若罔闻无动于衷,这一点不能不使我们深感失望。你们-----作为代表人民意志的权利机关尚且如此,有关部门的所作所为当然可想而知。
2、关于优选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合法性问题 报告称:“南坪快速路丰泽湖段线位方案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报批程序符合环境保护法和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环评规范的规定。……从环评程序来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报批前,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
我们必须在此严肃指出,此认定概念含混不清且充斥着慌言。其一,“报批”是|什么意思?报批的是|什么?是|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还是|规划草案?其二,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什么部门征求过哪些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其三,符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哪些有关规定? 为了以正视听,我们有必要将有关法律规定引述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这些规定清晰的象一面镜子,面对它我们将廓清所有的疑惑——(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所指的“报批”显然指的是|“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草案”,而不是|什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由“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就举行论。
2.异议书怎么写
异议书异议人(单位写明名copy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百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因年月日收到贵院送达起诉书副本的诉我(单位)纠纷一案,现提异议,理由如下:(根据案情)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对方提起的诉讼已过时效,我特依《民事诉讼法度》第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此致
**人民法院
具异议书人
年月 日
3.对法院提出异议书怎么写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除案外人可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外,执行员在执行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或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法院批准。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xxx纠纷一案,已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 x 年 x 月 x 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xxx, 系xx,人民法院判决xxx,剥夺了我的xxx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xxx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
(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 年 x月 x 日
4.律师司法鉴定意见书有异议怎么写异议书
一般的鉴定申请的提交期限为举证期间之内,但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的,可超过举证期限。
参考《司法鉴定法律法规》:
司法鉴定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如果鉴定结论错误必然会导致案件结果错误,因此,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具体程序是:
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②写出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的格式为:题名为《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住址、工作单位等当事人的信息,说明因何事不服某鉴定机构的某项鉴定依法重新鉴定。结尾是:此致,某某法院。申请人:某某某,(签名、盖章)年月日。
③ 将写好的重新鉴定申请书交给办案机关;
④ 一般的鉴定申请的提交期限为举证期间之内,但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的,可超过举证期限。
5.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现实困惑
陈某与庞某是同胞兄弟,二人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二人的父亲去世时,留下遗嘱,将一块贵重玉佩留给二人。陈某长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玉佩平时就由庞某收藏。2008年,庞某做生意借了一大笔钱,而后未偿还,债权人郑某将其告上法庭。庞某输了官司后,还是未支付钱款,债权人郑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告知法院庞某有一块价值可观的玉佩。陈某得知后,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那么,陈某应如何书写执行异议申请书?
律师答疑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而执行异议申请书则是其向法院递交的相应法律文书。执行异议申请书一般包括的内容为:(1)首部:标题写“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2)请求事项:这部分必须写明确、具体。有多个请求的须分项列出。(3)事实与理由:该部分主要是陈述提出异议的原因,说明案件执行标的(指物品、财产或某种行为)属于自己或者是案件的执行给自己的合法权利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等。(4)尾部及附项: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本案中,陈某向法院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书如下: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号,电话:*******
请求事项:庞某与郑某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债权人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玉佩实际上是归申请人与庞某共同所有之物。贵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特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庞某是同胞兄弟,二人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块贵重玉佩给我们。由于申请人长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玉佩平时就由庞某收藏保管。庞某的债权人郑某得知庞某处有玉佩,向贵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现贵院接受了郑某的申请,正在对玉佩进行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侵犯玉佩其他共有人(即申请人)的所有权。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陈某
****年**月**日
附:父亲陈某的遗嘱一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理荟萃
在执行过程中,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出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