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法律制度将年轻人共分为三类:儿童、未成年人和年轻成年人。德国法将14岁以下的划归为儿童,未成年人法不能对他们适用。14至18岁被列为未成年人。而年轻的成年人是18至21岁。成人则是指21岁以上的人。年轻人根据道德和心智的发展被评估。14-18岁的未成年人因为主观上的未成熟而享有减轻的刑事责任。在所有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被认为是应当承担责任,他们会被要求对实施的罪行负责并承担由未成年人法所规定的法律后果。但是当法院认为未成年人无须承担刑事责任时,未成年人法院仍然有权作出适用保护措施的决定。针对18-21岁的年轻成年人,德国未成年人法规定,以所犯罪行的性质或实施者的成熟程度,他们要么受未成年人罪犯体系调节,要么受成年人体系调节。除非是法律规定的个别案件,他们被未成年人法院而非通常的成人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