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该案例写一份讯问犯罪嫌疑人提纲
提纲: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2我们是XXX办案人员,根据XXX第X条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作伪证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听明白了没有?3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身份,是否国家工作人员的确认,包括工作时间,任命现在职务时间,是否人大代表等。
4问正常状态下如何收费,结算业务,资金如何管理,账号情况。动用资金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你又是如何具体操作的?5根据掌握的借条、单据 等具体问每一笔资金又是如何操作的,这里注意主观情况,他往往会说是领导安排的,或者都知道来说明不是他个人主动的,另取领导证据。
再注意问归还没有,时间跨度多长,知道不知道借款人是做生意还是非法活动,还是超三个月,6再问你知道不知道这样做事非法的,单位有没有规定,如果知道的话为什么还要这样做。结束问有什么补充的。
OK啦。
2.故意伤害罪的讯问提纲的写法
一、首先要了解案情,详细掌握案情,使讯问工作具有针对性;
二、熟悉讯问的基本技巧和相关程序;
三、讯问提纲是:
1、对主体身份、职务便利等进行讯问;通过此处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涉嫌犯罪的职务便利以及其是如何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或掩盖罪行。
2、对涉嫌犯罪事实的讯问,按照犯罪构成的几大要件,对犯罪事实进行全面的讯问,并根据涉嫌犯罪的性质的不同,分别有重点的讯问。
3、对罪轻,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讯问。既要搜集有罪证据,又要搜集无罪、罪轻证据,这样才达到法律要求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统一。
3.司法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提纲
笔录的提纲是么?
一、制作讯问笔录的形式要求
现阶段监狱机关的讯问笔录的结构由首部、主体、尾部组成。
(一)、首部。现在司法实践中,讯问笔录的开头采填充式。以监狱机关使用的讯问笔录为例。
1、标题。由制作机关名称、案由和文种组成,并要写明是第几次讯问。
2、讯问的时间起止。
3、讯问人、记录人的姓名。
4、被讯问人的姓名。
5、表明讯问人身份、说明讯问事由。
在制作讯问笔录开头时,要注意把需填充的各项填齐,特别是在填写讯问时间时要注意时间要精确到分,并且起止时间要合理、要完整。
(二)、主体
1、首先讯问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应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别名、曾用名、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出生年月日,罪名、刑期起止。另外在最后一次综合讯问笔录也应写明上述情况。
2、犯罪事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情节的时间、地点、原因(动机、目的),手段和后果,以及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等等,这是笔录的重点内容,一定要认真记好。
(三)尾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写供词。
2、笔录经被讯问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末尾让被讯问人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被讯问人应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捺指印的,应当在笔录上说明。讯问人员,记录人员必须在讯问笔录上签名。在这个过程中,不得遗漏书写制作讯问笔录的时间,遗漏犯罪嫌疑人逐页签字。在捺指印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右手食指有残缺,应当以左手代替,并在笔录中注明等。
4.陪审员庭审询问提纲怎么写
看看一样不: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开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庭地点:*****人民法院 审判庭。 是否公开: 旁听人数: 审 判 长: 主审法官: 组成人员: 书 记 员: [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宣布开庭前,依次做好如下工作) 一、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二、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应安排在庭外休息,等候传唤。 三、宣读法庭规则: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味精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由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7、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
四、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五、全体人员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六、(审判人员就座后)宣布全体人员坐下。
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开庭审理] 审:罗湖区人民法院对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被控**(案由)一案,现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
由法警提押本案被告人到庭。(被告人到庭后,原则上不使用械具,但为保障安全秩序,确有必要的除外) 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多个被告人的依次进行) (1)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2)有无受到过法律处分及有关处分的种类、时间。 (3)何时被刑事拘留、逮捕。
(4)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被害人到庭的,亦应由审判长先查明其姓名、年龄、职业、住址。
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名字?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与被告人关系?(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法定代理人的也应当依次查明身份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各被告人和原告人的身份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民事诉状的日期。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对于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审判由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
本庭由***(职务或职称)***(姓名)担任审判长,和***(职称)***(姓名)、***(职称)***(姓名)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姓名、职务)出庭支持公诉。
***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被告人***辩护。由***(单位及职称)***(姓名)出庭担任翻译,由***(单位及职称)***(姓名)出庭为本案技术问题提出鉴定结论意见。
审: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有如下主要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2)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辩护。
(3)当事人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4)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
(5)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6)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及理由。(如要申请审判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宣布休庭,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
注意,如果,有多名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应分别询问) 审:告知法庭审理的主要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及宣判。 审:公诉人对法庭准备工作有无意见?(公诉人无意见之后) 审:请鉴定人退庭到休息室听候通知。
法庭准备工作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民事诉状) [法庭调查阶段] 1、控辩 审判长:法庭调查开始,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其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公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人XXX,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人XXX,你是否自愿认罪?是否同意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审理?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两高一部的《若干意见》进行审理,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控辩双方可以简化或者省略对被告人的发问。 公诉人是否需要发问? 公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
5.论当前非法讯问的内容及其危害的论文提纲怎么写
1、论文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
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
4、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
7、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
8、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科技论文写作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如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等,也同样适用于摘要的编写。摘要编写中的主要问题有:要素不全,或缺目的,或缺方法;出现引文,无独立性与自明性;繁简失当。
9、论文摘要之撰写通常在整篇论文将近完稿期间开始,以期能包括所有之内容。但亦可提早写作,然后视研究之进度作适当修改。有关论文摘要写作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0、整理你的材料使其能在最小的空间下提供最大的信息面。
11、用简单而直接的句子。避免使用成语、俗语或不必要的技术性用语。
12、请多位同僚阅读并就其简洁度与完整性提供意见。
13、删除无意义的或不必要的字眼。但亦不要矫枉过正,将应有之字眼过份删除,如在英文中不应删除必要之冠词如a''an''the等。
14、尽量少用缩写字。在英文的情况较多,量度单位则应使用标准化者。特殊缩写字使用时应另外加以定义。
15、不要将在文章中未提过的数据放在摘要中。
16、不要为扩充版面将不重要的叙述放入摘要中,即使摘要仅能以一两句话概括,就让维持这样吧,切勿画蛇添足。
17、不要将文中之所有数据大量地列于摘要中,平均值与标准差或其它统计指标仅列其最重要的一项即可。
18、不要置放图或表于摘要之中,尽量采用文字叙述。
6.审判员员庭审询问提纲怎么写
宣布法庭纪律,法官入戏
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交传票和身份证,律师证等,递交代理词
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陈述起诉书,答辩状
原被告双方出示证据,双方交换证据,是否有无疑义,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别的别说具体有啥疑义在法庭辩论时说
质证完成后法官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A双方均同意 B双方均不不同意或者单方不同意
A同意 。现在开始休庭。原告回避法官做被告思想工作,被告出个调节意见。被告回避,原告进,法官做原告思想工作,原告出个调节意见。法官原被告同时坐下来谈双方调节意见,双方同意调节意见,调节完成下达民事调节意见书,双方签字,原告撤诉,拿着调节书找财务室退诉讼费去,回家吃饭
B双方均不不同意或者单方不同意,或者调节失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针对矛盾焦点,证据等方面进行辩论
庭审完成,双方当事人签字,等判决书
7.讯问犯罪嫌疑人技巧问题
讯问犯罪嫌疑人及讯问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二节中都有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8.浅析如何把握职务犯罪案件中讯问笔录的制作
职务犯罪过程的秘密性、证据的单一性,虽然给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但是却在另一个方面凸显了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讯问笔录的重要性。
笔录制作的水准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关乎案件查处的成败。因此,为应对新形势对自侦案件办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明确笔录制作要求、提高笔录制作水平势在必行。
一、充分做好记录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笔录制作前的准备工作决定着笔录制作过程能否顺利以及笔录的质量,是关系到讯问成败的重要环节。讯问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第一,熟悉案件基本情况。要在制作笔录前要多了解案情和侦查方向。
不仅要了解被讯问人的基本情况,还要了解其社会关系以及案件的性质、发现的时间、方式和经过。第二,制定讯问提纲要领。
主审与记录人员对此次讯问要解决的问题应做到心中有数,应当先列出发问提纲,把想要问的内容写下来,有的放矢,这样才能增强笔录的目的、条理性。同时从另一方面保证了讯问活动的按步骤进行。
如果在讯问中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应当及时对原定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第三,准备好制作笔录需要出示的证据。
一方面会给犯罪嫌疑人造成一定的错觉,使其内心惊慌,感觉检察机关已经掌握其违法犯罪的证据,从而对于记录工作直至突破案件起到一定作用。另一方面对于记录人员能够较全面、及时的把握案件材料,防止因记录中断给审讯工作造成被动。
二、笔录制作的基本要求 1、讯问笔录应当合法、规范、真实。笔录制作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记录工作的程序性,如主审、记录人员应当具备法定资格,讯问的地点、时间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
笔录制作的规范性要求讯问笔录的制作必须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关规定执行,规定的内容必须加以详细记明,如相关告知犯罪嫌疑人的事项;规定的程序必须依法做到。笔录是还原事实真相的载体,必须具有真实性。
在笔录制作过程中,对讯问双方的语言交锋可以适当提炼和归纳,但绝对不得忽略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只采集其有罪供述,脱离客观事实。非真实性笔录不仅严重影响着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的进程,同时给日后留下了严重的隐患。
2.重视对审讯过程中情境的描述。讯问是一个长期而逐渐变化的过程,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不仅仅要记载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语言交流,还要对于能够通过文字形式体现出来的,对案件的定性起到作用的非语言性信息加以记载,如犯罪嫌疑人的举止、表情等细节信息。
使笔录更形象地全面反映讯问全过程。防止出现证据链上的漏洞,增大案件突破困难,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翻供的机会。
3.询问笔录必须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来进行记录,尽量反映讯问活动的全貌,突出重点,增强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性。在主体方面,要详细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在主观方面,要准确、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各个时间段的心理状况,正确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实施危害行为时所持的心理态度。在客观方面应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加以掌握。
在犯罪客体上应围绕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予以开展。如果在整个讯问笔录中没有从侧面体现出犯罪构成要件,那么犯罪嫌疑人日后翻供的几率会大大增加。
4. 加强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讯问笔录的制作。鉴于口语和书面文字的自身差别,无论是从法理还是实际侦查实践中,讯问笔录和录音记录是可以允许出现一些对案件定性不影响的表面性出入,但决不能是对案件本质内容发生歪曲的重大差异。
双录环境下讯问笔录制作应正确使用书面语、口语、法律专业术语,避免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和语句。实践中,对于侦查人员单独使用法律术语,或在使用法律术语的同时使用通俗语言对法律术语加以解释的语言都应进行记载。
讯问过程中,被讯问人一般使用口语或方言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对一些通俗易懂的口语在讯问笔录制作时可以转化为书面语言,对一些令人费解的口语应如实记载,但应通过讯问进一步确定其含义并用括号注明或就此单独提问。 三、提高检查机关侦查人员侦查水平,尤其是笔录制作水平 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笔录之所以出现较大的偏差,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由于侦查人员的侦查水平不高,业务素质不强造成的,大量的讯问笔录是由检察机关的新近人员或其它刚取得执法资格的检察官进行记录。
由于记录人员缺乏丰富的办案经验,在犯罪嫌疑人供述、辨解记录上会出现整体把握不够、归纳整理能力较差等现象,影响了讯问笔录的质量。一方面,作为查办案件的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讯问笔录在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中的地位和证明效力,敦促和鼓励办案人员提高笔录质量,组织开展制作笔录的专项岗位练兵,增强办案人员对制作笔录工作的责任感、自豪感。
另一方面,作为办案人员,尤其是记录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速录水平,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要忠实于原话,克服简单粗糙的心理,避免电脑制作笔录时采用复制与粘贴形式。同时,科局领导在审批案件时对发现违法犯罪事实的关键细节叙述不清、内容有遗漏的要及时提醒承办人补充记录,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