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抽样不合格整改报告怎么写
这个没有具体的格式,我以前写过bai一些,大概告诉你一下要求吧: 写整改报告主要是针对某一个事或你说道设备什么的,有针对性的整改du,整改分两个情况,一个是被检查出问题的整改,这个要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去写整改措施。
二是自己发现问题需要zhi整改,这个要根据实际,给上级提出整改报告,按一般公文格式的报告来写就dao行了。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析彻底,大概需要多少整回改资金、整改的具体办法都要说明一下。
把问题说清楚,就算达到目的了。需要注意的是,被检查出来的问题整改,一定要根据人家的答要求,可以多写点套话和官话。
2.食品召回制度范本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存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应采取召回制度,是一种及早发现并立即终止不合法行为的有效措施,是将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手段。
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存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销售。
二、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生产者要在市场、超市、商(店)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告示予以召回。
三、对已售出的有危害后果的食品,生产者除发布召回告示外,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以最短的时间追回售出食品。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抽查时,如发现不合格食品或有危及人身安全食品,可依法责令强制将不合格食品召回。
五、对食品生产企业召回的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的安全监督,消除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企业从事食品召回活动,以及对食品生产企业召回食品实施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
包括:(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三)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四)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者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退货或者修正标识等方式,及时消除或者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五条
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切实履行召回义务。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职权范围内统一组织、协调全国食品召回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召回监督工作。
参考资料: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百度百科
3.食品产品召回制度 谁能帮我做一个食品企业自己制定的不合格食品召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消费者客户投诉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司的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包括客诉表单编号原则,客诉的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原则: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遵循质量原因解释清楚、赔偿合理和顾客满意的原则,及时妥善解决问题。对市场反馈质量问题应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存在安全问题的产品要按规定做产品召回处置。
四、产品召回管理: (一)产品召回职责: 贸易部负责消费者(客户)反馈信息的接收,公司产品召回小组负责对产品进行召回,仓储部负责与召回产品相关产品的库存数量调查;质检部负责将投诉信息转交生产部并与生产部进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上报产品召回小组。 产品召回工作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贸易部部长:…… 企管部部长:…… 生产部部长:…… 质检部部长:…… 组 员:…… …… …… 召回工作小组职责: 组 长:负责召回程序的启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召回产品进行鉴定,并作出处理意见。
副组长:负责召回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组长汇报召回进程。 组 员:协助组长和副组长的工作,并对召回的产品进行处理,分析发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产品召回程序 1.产品的召回条件 1.1产品将严重影响消费者健康; 1.2产品有可能导致一般性的健康损害; 1.3产品中检出输入国禁用的化学成份; 1.4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但存在质量、品质规格等的缺陷。 1.5产品的卫生安全超过进口国刚颁布的卫生限量要求。
2.控制 2.1贸易部从客户或市场调查等渠道获得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组织质检部、生产部、进行原因调查,并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后由贸易部组织对产品进行召回。 2.2 产品发运后,公司内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隐患,经总经理最终确认符合第二条中所列事项则由贸易部组织对产品进行召回。
2.3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验收人员、品管人员检查发现产品存在品质、感观、规格等方面的质量缺陷,则品管员立即通知相关车间负责人对现场正在加工的产品召回,并将存有质量缺陷的产品进行区域性隔离。 3.执行程序: 3.1已发运出厂或正在发运途中的产品: 3.1.1贸易部获得产品存有质量问题的信息,立即将此信息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立即调查此批产品的具体生产信息。
3.1.2质检部将该批产品的信息予以确定,并同时调查与该批产品有关的其他产品的信息,将调查结果反馈回贸易部,贸易部负责人进行判定,如达到产品召回的条件,报经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启动召回程序并组成产品召回小组。 3.1.3同时贸易部负责客户方该产品的数量调查,质检部将信息传达给仓储部,调查是否留有库存,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与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位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3.1.4召回组长监督产品的召回情况,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产品召回进度要与客户利用电话或传真协调进行,确保产品平稳召回; 3.1.5启动召回后,将产品召回的原因通知给政府部门,包括以下信息: a.召回原因:异物、病菌、污染等。 b.产品的信息:名称、代码、批号、生产日期等。
c.产品的数量:产品的总数量、已发出产品的总数量、公司库存产品的数量。 d.召回产品分布的区域:国家、地区、城市、批发商、零售商的姓名、地址等。
3.1.6召回产品信息的公布: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经理作为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把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产品代码实物图象、赏味期限、出现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召回产品的方式等尽快的传递给消费者,以保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息。 3.1.7给消费者的确认信息:信息的内容包括顾客的姓名、地址、联系方法、产品数量、问题的描述、处理产品的具体说明及信誉的解释;接收者与公司的联系方式,以告知公司他是否有这种产品。
3.1.8将召回的产品自信息的接受直至召回后产品的最终处理结果,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并由召回组长、总经理审核。 3.1.9召回小组将该次所存在的问题给顾客以答复,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1.10公司内部通知和说明:召回政策必须与公司员工详细说明并予以遵循。 3.2加工过程中的产品及已入库存放的产品: 3.2.1车间加工过程中由验收人员按产品加工工艺要求检验出的不合格品,由验收人员判定进行返工处理,返工仍不合格的作次品处理,由车间质检员负责做出处置,单独入库存放,加设标识。
3.2.2加工过程中有质检人员检验出品质、规格或感观方面有缺陷的不合格产品,按以下步骤步骤进行处理召回: 立即通知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停止生产→该时间段内产品隔离单独存放(并加设标识)→现场正在加工的产品召回→上报质检部、生产。
4.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是怎样的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第98号令《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填补了我国在缺陷食品管理和召回方面的一个空白,是加强生产加工后续监管的一个有效措施。其中对质检部门在食品召回方面的管理职责、调查评估、召回实施及结果评估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但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而言,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如何按规定有序高效地执行召回程序,尚无经验可循,对此亟须深入探讨。第一步召回计划 召回协调员。
企业应指定专人担任召回协调员,负责准备并协调与召回有关的所有事宜。召回协调员应熟悉企业所有运作程序,如采购、加工、质保、销售及客服流程。
召回准备要点。应明确参与人员的名单、职责、电话、传真号码及电邮地址等,详细说明召回商品、召回行动具体步骤等。
同时必须指定替补工作人员以保证召回计划的顺利开展。 危害评估。
企业应收集所有有关危害性质及范围的信息。企业在向当地市级质检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时应考虑下列因素:该产品的使用是否已经导致消费者患病或受到伤害;针对不同人群(如孩子、老人、免疫力低下人群等)及其他可能接触该产品的高风险的人群的危害评估;针对可能接触食品的高风险人群的危害风险评级;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发生的短期后果及长期后果。
召回范围。召回计划应详细列明企业如何评估计划召回的食品的数量及品种。
如果问题涉及致病微生物,应考虑在同一个haccp体系下进行清洁及卫生处理的所有食品都有潜在可能受到污染。除了从清洁卫生过程确定召回范围外,质检部门会考虑相关因素如加工厂的产品标识体系、相关病原菌、加工包装程序、设备运转情况、haccp体系监控和验证情况(包括微生物检测)、加工厂卫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haccp体系下的类似产品是否部分或全部受到影响。
记录。企业应该使用一套可以准确辨别不合格产品的标识溯源系统,以便有效召回不合格食品。
所有记录都应该保存一段时间,至少超过相应食品的销售期和使用期:销售记录应该尽可能保持较长一段时间以便于召回时准确追溯去向。尤其是畜禽肉产品的销售清单、发票、装运单及各种销售证明;生产记录应该包括加工时间、原料配方、用量、供应商信息及所有原料的检验结果等。
特别是每批次产品所用原料、半成品的相关信息;原料记录更应妥善保存,以便当某项检测阳性或引发食源性疾病而需要召回产品时,能够立即缩小召回范围到某个供应商,有利于追溯源头。这些措施是产品召回追溯的第一步,非常重要。
召回层次。召回计划中应针对产品不合格情况产生的后果明确召回的层次。
根据产品的销售渠道可以将召回分为以下几个层次:批发层次,包括批发商及中间商;零售层次,包括零售商及中间商;消费者层次,包括家庭消费者及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销售商;旅馆酒店层次及其他中间批发商。 。
5.食品召回制度范本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存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应采取召回制度,是一种及早发现并立即终止不合法行为的有效措施,是将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手段。
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存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销售。
二、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生产者要在市场、超市、商(店)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告示予以召回。三、对已售出的有危害后果的食品,生产者除发布召回告示外,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以最短的时间追回售出食品。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抽查时,如发现不合格食品或有危及人身安全食品,可依法责令强制将不合格食品召回。
五、对食品生产企业召回的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扩展资料: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的安全监督,消除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企业从事食品召回活动,以及对食品生产企业召回食品实施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
包括:(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三)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四)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者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退货或者修正标识等方式,及时消除或者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切实履行召回义务。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职权范围内统一组织、协调全国食品召回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召回监督工作。参考资料: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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