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证明是替朋友写的借条
替朋友写的借条,朋友不承认写借条就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可以将实际借款人,及债权人在一起说明并录音。这样打官司实际借款人就可以承担责任,并且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帮朋友写的借条,名字和手印都是我帮她写的和印的,我让借款人写
你帮朋友写了借条按了手印,这钱等于是你借的了,与你朋友可以没有关系。
到时候债主可以向你要钱,你朋友可以不需要还钱。别人写了收款证明,债主可凭借条和收款证明向写收款证明的人讨钱,也可单凭借条向你讨钱,真正到了法院,这钱该由你归还,因为借条上写明是你借的,而收款证明因不能证明这条上收的钱是借款,无法追究写收款证明的人还钱,你那个借钱的朋友倒是不需要还钱,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借了钱。
只有你写借条的人才有还钱的责任。后来你朋友再要向你要这笔钱,你是肯定不会给他的,他没有理由向你强要,但这笔借款的还款是要你去还的。
3.朋友写的借条 有签字 而我是证明人在我的名字后面有说明:如果借款
我是证明人但在你的名字后面有说明: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 本人愿意承担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你是保证人。还款日期届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你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方式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担保的方式,则视连带责任保证。
法律依据:《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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