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掷球队一般有6人组成,比赛设有团体赛和单项赛。团体赛进行3局,按三人赛、单人赛、双人赛的顺序进行。
2.由3人担任裁判工作,1名主裁判员,1名副裁判员,1名记录员。在每局比赛前,经主裁判员抽签来决定双方谁先选择抛球权和场地权。待双方运动员站在选择好的一侧场区内,并按规定挑好各自的球数与球色,方可进行比赛。
3.第一轮比赛前,先由裁判员将小球放在开球点上并由选择掷球权的队先掷球比赛。第二轮及以后各轮次的比赛,则由先得分的队掷小球。
4.比赛中,若一方的大球滚靠离小球最近时,另一方可采用抛击球或滚击球将对方的大球击走,使自己球更近小球。当双方运动员采用靠球与击球掷完所有的大球后,如果一方的大球比对方的大球距小球近时,裁判即判得分,有1球近得1分,有2球近得2分,以此类推。由场地另一侧进行下一轮比赛,依次往返进行,每局累积以先得15分的队为胜。比赛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