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公正,是指国家司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实体法的规定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实体公正的实现是通过制定法律制度,规定实体公正的维护机关的工作程序,以程序公正最终促进实现实体公正。 实体公正的基本原则:
依法办事,不偏私 。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程序公正是指所有的国家权力部门严格按既定的工作程序办事。程序公正的基本原则:
普惠性。程序公正具有了现代的基本价值取向,融入了平等、自由和合作的基本价值理念。程序公正的这种基本价值取向首先体现为普惠性。多方人员参与。要允许相关社会群体有充分的参与和表意的机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信息占有的对称性。对称性对于程序公正整体是十分重要的,是程序公正的必要条件。科学性。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科学性,有助于确保程序公正的及时性和相对稳定性,并进而有助于提升程序公正整体的信誉度和权威性。转载请注明出处育才学习网 » 分别列举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定义.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