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员工手册规定:
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1.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个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4.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也以旷职半天论。
5.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
6.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
7.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8.公司将根据考勤纪录实行奖惩。
9.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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