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指一个人的需求得到满足而产生长久的喜悦,并希望一直保持现状的心理情绪,并不与快乐、满足、方便划等号。幸福划分为四个维度,满足、快乐、投入、意义。每个维度的幸福都是好的,但是将浅层次的快乐转化为深远的满足感和持久的幸福感是一件益处更大的事情。对于幸福的诠释涉及了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
幸福,是在一定温饱和安全条件基础上,在社会生态环境下,拥有能产生幸福感的要素、机制、动力的生活和生活状态。
幸福定义为在生存基础上存在,在良好社会生态环境下发展,在各幸福体内实现的相互满足和相互认同的生活。
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
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但是又与客观因素密切相关,它的发展变化表现为个体的特殊性,但它又在社会成长中遵循着普遍的客观规律,它既受内部因素影响,又受外部因素制约,涉及自然、社会、心理等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