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生地和籍贯怎么填
1、两者的定义不同
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出生地:即是出生的地方。
2、填写籍贯地址时会随着祖父的居住地有不确定性,而出生地是唯一的。
3、籍贯是一个人出生,上户口的时候就要填写,且终身不再更改的。所以先有籍贯再有出生地,上了户口,才能表明你的出生地。基于出生地原则,在当地出生的孩子,就拥有该国的国籍,而不管其父母是不是该国公民。
扩展资料: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一般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
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籍贯
2. 填写出生地..籍贯我就知道,可出生地要填什么
出生所在地:是指当事人≪出生医学证明≫领取的所在地(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出生地”一栏的记载)。出生地就是你出生时所在的城市名称即可。
公民的籍贯应该是本人的祖居地,也就是祖父的长期居住地。这是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你爸,从自己的老家湖南来到北京工作;然后,他一直居住在北京,后来认识了你妈,并结婚生下了你。那么,你在填写籍贯时,就得写你爸的老家,也就是你爷爷的长期居住地——湖南,而不是北京。同样的,当你的孩子出生后,他的籍贯也得是填他爷爷的长期居住地——北京,就不是湖南了。
扩展资料: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有籍贯的说法。只不过,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籍贯就是你的户口所在地,你生在哪里,基本也就长在哪里。但改革开放以后,人口流动大,很多人选择离开家乡去外地谋生,并定居在外地,不再回自己的老家。一般来说,外出谋生都不会带上自己的爸爸或爷爷,所以,为了方便人口管理,籍贯就规定以爷爷的长期居住地为准,放到现在,籍贯已经不具备区别户籍的实际意义,或许我们也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写,但我们仍然会不厌其烦地填写,因为知道自己的籍贯,才会知道我们从何而来,才会知道我们的根在哪里。
参考资料:籍贯_百度百科
3. 着急,我孩子的籍贯到底怎么填,
官方有两种说法: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对籍贯作了界定:“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1999年版)的说明”中第4点:“籍贯”填写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均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
二、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文件中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我个人的观点,公安部门的规定更具可操作性。
对于祖父的确定,我个人理解,还要根据籍贯的传统理解,有从父系和从母系两种。对于男方入赘的,应从母系,即祖父是母亲的父亲。
一是不清楚你的性别,二是不清楚你女儿出生时其祖父的状况。请你自己对照规定确定吧。
4. 出生地和籍贯怎么填
1、两者的定义不同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出生地:即是出生的地方。2、填写籍贯地址时会随着祖父的居住地有不确定性,而出生地是唯一的。
3、籍贯是一个人出生,上户口的时候就要填写,且终身不再更改的。所以先有籍贯再有出生地,上了户口,才能表明你的出生地。
基于出生地原则,在当地出生的孩子,就拥有该国的国籍,而不管其父母是不是该国公民。扩展资料: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一般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