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要动档案,档案需要修改,操作比较繁琐。
操作步骤如下:
一、转出手续:
1.学生因家庭住址及户口迁移而确需转学到城区市内他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后,学校教导处填发转学联系卡,交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招收后再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学校须收存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学生联系卡 正联,再开具转学证书,并将学籍卡含学生学号、学生手册、健康卡等学籍档案材料由家长交转入校管理。
2.学生需转到市外学校就读,由家长写转学报告,经班主任签字,学校教导处盖章后,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登记盖章交回学校,学校方可出具转学证书,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入手续:
学生因家庭住址及户口迁移而确需转到本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出具本市户口及属于本学区的住地证明,经学校审批合格后,凭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到本校办理插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