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
在审计取证的时候被审计单位发生的费用,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的审计费,车旅费,住宿费,招待费,发出的函证费用(快递、电话费、传真费、交通费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是期末,要银行出的话我们这里银行盖章要钱)等等。
行为的话,财务人员正常的工作会被随时打断,出纳需要在审计人员监督下盘点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去银行打印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复印应收票据等,财务人员都需要配合,填写问卷调查,接受询问(这是为了检查内控制度)。要是详细的话,还要财务人员陪同进行存货、库存商品的盘点等等。还有财务人员要给提供的规章制度、合同、等等材料复印盖章。感觉就是为了取证而发生的。会计可能会随时被问到其账目处理。这些都是成本。
我暂时只能想到这些了……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2. 如何规范编制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规范:一、审计取证单审计取证单是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职业判断而编制的审计证据,是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依据,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运用复核、分析、筛选、判断、整理等审计方法,从而得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证据,从某种意义上说,审计工作就是围绕审计目标的取证过程。
没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作支持,审计披露的事实和做出的审计结论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酿成审计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审计公告制度逐步推行的情况下,审计风险更加放大。
因此,加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依法取证工作,提高审计取证的风险意识,是提升审计质量,应对审计风险的必然要求。(一)审计取证单的格式内容审计取证单的格式内容如下:项目名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审计事项、审计事项摘要、审计人员、编制日期、证据提供单位意见(盖章)、证据提供者(签名)、日期、附件页数、审计取证单页码和页数。
(二)编制审计取证单应注意的主要事项1.围绕审计事项采集的相关审计资料都必须编制成审计取证单,只有编制成审计取证单才称得上审计证据。有观点认为审计取证单是审计人员亲自填制的,带有审计人员的主观性,很难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应该把从被审计单位采集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页复印件直接当作审计证据,作为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依据。
本人认为上述观点是错误的,没有经过审计人员专业判断而把被审单位会计资料的复印件直接作为审计证据难以保证其相关性。众所周知相关性是审计证据的灵魂,如果审计人员抄写了一大堆审计记录,可是与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毫无关联,无形中浪费了审计成本,所以,审计人员对收集的审计资料一定要运用分析、筛选、整理等审计方法,把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事实归纳记录在审计取证单上,再把采取的相关审计资料附在其后,这样的审计取证单方能作为审计证据。
2.审计取证单是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加上证据附件反映的客观事实而形成的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被审单位会计资料的复印件和其它现场审计分析结果应作为审计取证单的证据附件,它是编制审计取证单的基础。
譬如某单位店租收入漏交税费,复印的原始收据只说明被审计单位收到店租,但不能说明店租收入漏交税费,这就需要审计人员专业判断,编制审计取证单记录说明被审单位漏交税费,同时附上店租收入收据复印件作为审计取证单的证据附件。3.要运用科学合理的取证方法以保证审计取证单“四性”,即:充分性、合法性、相关性、客观性。
其中相关性特别重要,审计证据要与审计事项相关,审计事项要与审计目标相关。审计人员要有针对性地收集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或审计目标相关程度越高,其证明力越强;相反,则证明力弱,甚至不能作为审计证据,所以应找准审计取证的范围,收集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减少审计成本。
由于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审计现场要根据不同审计事项,灵活运用检查、监盘、查询、计算、分析、复核等方法,使收集审计证据过程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这样审计取证效果就更好。4.审计取证单的审计事项栏是以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为依据来进行填制。
也就是以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账户为对象进行编制,查出的同一类型违法违纪问题的事实归集到同一张审计取证单上。在现实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一般都是按账户逐个进行审计,审查其是否存在异常,当发现某账户存在违法违纪事实,就以此会计账户作为审计取证单的审计事项,一般填写一级会计账户名称,根据具体情况再填二级或三级会计账户名称。
与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无关的审计事项不属于审计取证范围。5.审计取证单上的审计事项摘要栏应以简明扼要的语言记录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但对该事实不进行定性,更不要写定性依据。
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编制的审计取证单,必须要求被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如果不签字审计人员应在上面说明原因,编制审计取证单体现审计人员专业判断能力,编制人员应该在审计取证单上签字以示负责。6.审计取证单上的项目名称栏填写分三种情况。
若被审计单位是有财政资金收支的单位,对其进行一年一次的常规审计,则一般就填“某年财政收支审计”;若被审计单位是没有财政资金收支的单位,审计对象范围主要是国有企业,则一般就填“某年财务收支审计”,在基层这样的审计范围对象越来越少;若对被审计单位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则填“某年至某年某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对被审计单位某年的某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则填“某年某项专项审计调查”。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主要记录审计人员依据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措施的活动。
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无需被审计单位签字认可。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底稿中审计人员专业判断的支持基础。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内容如下: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事项、审计人员、编制。
3. 如何规范编制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规范:一、审计取证单 审计取证单是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职业判断而编制的审计证据,是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依据,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运用复核、分析、筛选、判断、整理等审计方法,从而得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证据,从某种意义上说,审计工作就是围绕审计目标的取证过程。
没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作支持,审计披露的事实和做出的审计结论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酿成审计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审计公告制度逐步推行的情况下,审计风险更加放大。
因此,加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依法取证工作,提高审计取证的风险意识,是提升审计质量,应对审计风险的必然要求。(一)审计取证单的格式内容 审计取证单的格式内容如下:项目名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审计事项、审计事项摘要、审计人员、编制日期、证据提供单位意见(盖章)、证据提供者(签名)、日期、附件页数、审计取证单页码和页数。
(二)编制审计取证单应注意的主要事项1.围绕审计事项采集的相关审计资料都必须编制成审计取证单,只有编制成审计取证单才称得上审计证据。有观点认为审计取证单是审计人员亲自填制的,带有审计人员的主观性,很难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应该把从被审计单位采集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页复印件直接当作审计证据,作为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依据。
本人认为上述观点是错误的,没有经过审计人员专业判断而把被审单位会计资料的复印件直接作为审计证据难以保证其相关性。众所周知相关性是审计证据的灵魂,如果审计人员抄写了一大堆审计记录,可是与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毫无关联,无形中浪费了审计成本,所以,审计人员对收集的审计资料一定要运用分析、筛选、整理等审计方法,把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事实归纳记录在审计取证单上,再把采取的相关审计资料附在其后,这样的审计取证单方能作为审计证据。
2.审计取证单是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加上证据附件反映的客观事实而形成的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被审单位会计资料的复印件和其它现场审计分析结果应作为审计取证单的证据附件,它是编制审计取证单的基础。
譬如某单位店租收入漏交税费,复印的原始收据只说明被审计单位收到店租,但不能说明店租收入漏交税费,这就需要审计人员专业判断,编制审计取证单记录说明被审单位漏交税费,同时附上店租收入收据复印件作为审计取证单的证据附件。3.要运用科学合理的取证方法以保证审计取证单“四性”,即:充分性、合法性、相关性、客观性。
其中相关性特别重要,审计证据要与审计事项相关,审计事项要与审计目标相关。审计人员要有针对性地收集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或审计目标相关程度越高,其证明力越强;相反,则证明力弱,甚至不能作为审计证据,所以应找准审计取证的范围,收集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减少审计成本。
由于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审计现场要根据不同审计事项,灵活运用检查、监盘、查询、计算、分析、复核等方法,使收集审计证据过程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这样审计取证效果就更好。4.审计取证单的审计事项栏是以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为依据来进行填制。
也就是以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账户为对象进行编制,查出的同一类型违法违纪问题的事实归集到同一张审计取证单上。在现实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一般都是按账户逐个进行审计,审查其是否存在异常,当发现某账户存在违法违纪事实,就以此会计账户作为审计取证单的审计事项,一般填写一级会计账户名称,根据具体情况再填二级或三级会计账户名称。
与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无关的审计事项不属于审计取证范围。5.审计取证单上的审计事项摘要栏应以简明扼要的语言记录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但对该事实不进行定性,更不要写定性依据。
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编制的审计取证单,必须要求被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如果不签字审计人员应在上面说明原因,编制审计取证单体现审计人员专业判断能力,编制人员应该在审计取证单上签字以示负责。6.审计取证单上的项目名称栏填写分三种情况。
若被审计单位是有财政资金收支的单位,对其进行一年一次的常规审计,则一般就填“某年财政收支审计”;若被审计单位是没有财政资金收支的单位,审计对象范围主要是国有企业,则一般就填“某年财务收支审计”,在基层这样的审计范围对象越来越少;若对被审计单位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则填“某年至某年某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对被审计单位某年的某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则填“某年某项专项审计调查”。二、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主要记录审计人员依据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措施的活动。
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无需被审计单位签字认可。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底稿中审计人员专业判断的支持基础。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内容如下: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事项、审计人员、编。
4. 审计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顺查法: 概念:顺查法指审计的取证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一致的方法。
优点:审计过程全面细致,一般说来不容易遗漏错弊事项,因此,审计质量较高;同时由于方法简单,所以易于掌握。 缺点:事无巨细,不突出重点,机械繁杂,工作量大,不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适用范围:适用于业务规模较小、会计资料较少、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 逆查法: 概念:逆查法是指审计取证的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反的方法。
优点:可从被审计事项的总体上把握重点,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主攻方向,目的性、针对性比较强;由于突出重点,因而可以节省人力和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缺点:由于运用逆查法一般不要求对被审计事项进行全面的详细审查,因此可能遗漏重要错弊事项。
此外,在技术上逆查法比顺查法要复杂,掌握起来难度比较大。 适用范围:适用于业务规模较大,内部控制系统比较健全,管理基础较好的被审计单位。
详查法: 概念:详查法是指对被审计的某类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的全部内容毫无遗漏地进行全面详细审查的方法。 优点:在审查会计资料的规模上,它是对整个单位或某类业务期间内会计记录和凭证的全部资料进行逐一验证。
既要核对凭证、账簿、报表,又要审查有关的经济资料并加以分析,所以审查能全面揭露会计工作中的错弊行为,能较全面地查明问题并作出精确的稽查结论。 缺点:因为要审查全部账表凭证,因而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和时间才能完成审计任务,工作量大,费时费力,审计成本相对较高。
适用范围:适用于经济业务比较简单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比较混乱的被审计单位,以及可能存在重大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被审计单位,可考虑采用详查法。
抽查法: 概念:抽查法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部分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推断总体状况的方法。 优点:抽查法能使审计人员从单调、复杂的工作中摆脱出来,极大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省审计资源,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缺点:由于抽查法是以部分资料的检查结果去推断总体的状况,因而有可能对审计质量产生影响。尤其是对于那些发生频率不高的错弊行为,该方法的运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凡对规模较大、经济业务多、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会计基础工作较好、组织机构健全的单位进行审计,都可运用抽查法。
5. 如何正确使用审计取证记录
一是开门见山法。审计人员直接向对方询问需要了解和核实的问题,要求对方直接给予说明。这种方法,适用于感觉起来为人诚实、性格直爽的调查对象;也适合业务素质不高以及与调查事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调查对象。
二是矛盾突破法。抓住被调查对象所提供的资料、证言、证据之间的相互矛盾之处,出其不意地用其矛攻其盾,在对方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很可能会问出真情。此方法适合于账、证、物之间有不相符且有不真实之嫌者。
三是论据突破法。利用已掌握的部分证言、证据做伏笔,避实就虚,虚实结合,围绕某一方向与对方进行交谈,待对方露出破绽时,再用所掌握的证据进行反驳,使对方不得不在证据面前承认相关事实。此法适用于审计人员已掌握部分证据,但对方隐瞒事实、避重就轻或百般狡辩时。
四是宣传教育法。利用政策攻心、案例教育等手段,向对方反复讲明政策和法规规定,分析违纪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以及应承担的责任,攻克对方的心理防线,使对方放弃侥幸心理,承认事实,接受处理。此法适用于调查对象对所查出的问题拒不承认,存在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者。
五是突击检查法。对某些问题,当调查陷入僵局,或者对方提出新的情况、新的线索时,审计人员可将计就计提出或采取突击查账、盘点现金和清点测算实物等,进行现场核实,攻其不备。同时,进行现场核实也可验证审计人员的分析、判断是否正确以及被调查人员是否讲真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