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意见的复函怎么写
开头
明确写清发函的缘由,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然后用过渡语“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引起下文。缘由部分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和发文字号,如“*年*月*日贵单位来函收悉”或“*字*号函悉”,然后写“经研究决定函复如下”为过渡语。
主体
主体是复函的核心部分,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讲清楚,使对方接到函后能快速了解来函的意图,准确作出反映,叙写清楚。答复事项要有针对性。
结尾
一般用礼貌性的语言向对方作出答复,如给予支持、帮助或合作,或提出希望和要求等。
结束语
一般为“此复”、“特此函复”等惯用语。
落款
由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组成。 发文机关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成文日期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加盖公章。
2. 复函与批复的区别
批复,适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复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十一)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三)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参考资料:复函结构和写法1,开头明确写清楚发函的缘由,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然后用过渡语“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引起下文。
缘由部分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和发文字号,如“*年*月*日贵单位来函收悉”或“*字*号函悉”,然后写“经研究决定函复如下”为过渡语。2,主体主体是复函的核心部分,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讲清楚,使对方接到函后能快速了解来函的意图,准确作出反映,叙写清楚。
答复事项要有针对性。3,结尾一般用礼貌性的语言向对方作出答复,如给予支持、帮助或合作,或提出希望和要求等。
4,结束语一般为“此复”、“特此函复”等惯用语。5,落款由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组成。
发文机关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成文日期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加盖公章。
批复结构和写法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落款构成。(1)标题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
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 发文机关 + 表态词 + 请示事项 +文种,这种较为简明、全面和常用。也有的批复只写事由和文种。
(2)主送机关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 批复不能越级行文, 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 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 而是"转报机关". 如果批复的内容同时涉及其它的机关和单位,则要采用抄送的形式送达.(3)正文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
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批复意见是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如果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
(4)落款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 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12新规)。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及时给予答复。
撰写时,不管同意与否,批复意见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同时批复必须有针对性的一文一批复,请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批复就答复什么问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复函写法百度百科批复写法。
3. 求帮助写一份复函,不知道怎么写
关于我公司拟向XX大学租用运动场及体育馆的尚洽函尊敬的XX大学XX部领导: 您好!为响应全民健身号召,我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将举办一场运动会。
然条件有限,本公司没有与运动项目配套的体育馆,而且运动场较小。闻贵校在运动锻炼中一向做的非常好,各个运动都远近闻名。
知悉贵校体育馆和运动场配置都十分先进,也知贵校一向乐于助人,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好评,我公司也一向十分敬重贵校。 经公司领导一致研究决定,贵校体育馆和运动场,是运动健儿发挥自我,超越自我的绝佳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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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公司租用期间,我们将十分爱惜贵校的各个财产,若有损坏,我们将原价赔偿或听从贵校的处置。具体事宜,我们将及时通知贵校具体负责人。
急盼函复! XX公司 负责人: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XX公司向我校租用运动场及体育馆事宜的函复尊敬的XX公司XX领导: 您好!关于您们的租用事宜。我校知悉后,立即组织相关负责人研讨。
最终一致商量决定我校同意您公司的租用事宜。为弘扬我校的传统美德,我校也将给予一定物资支持和奖励设置。
请尽快与我校相关负责人联系,洽谈好具体事项。 预祝贵公司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函复! XX大学 负责人: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4. 复函怎么写呀
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 函,从广义上讲,就是信件。
它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一种常用的书面形式。但是,作为公文法定文种的函,就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般书信的范畴,不仅用途更为广泛,最重要的是赋予了其法定效力。
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这说明,除有直属上下级之间隶属关系外的一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甚至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
**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在阐述“函的效力”时强调指出:“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节选自《应用写作》杂志2004年第1期《泛议“函”的使用与写作》)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
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
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二、函的特点 (一)沟通性。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二)灵活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
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
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三)单一性。
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三、函的作用 “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
如调动干部,联系参观、学习,联系业务,邀请参观指导……。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
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门询问的“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问题以及民政部对此问题的答复,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
如《民政部关于请安排每年生产三百辆火葬运尸专用车的函》就是为向国家计划委员会请求批准而发的。 四、函的分类。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
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
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
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
五、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由于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
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
公函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
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
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二)正文。
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
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
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
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
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三)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
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
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商。
5. 去函与复函在写法上有什么区别
“去函”(也叫“来函”)和“复函”是按照行文方向做标准来做的“函”的分类。
简单来说,去函表示请示,复函表示批复。 需要注意的是,“复函”与严格意义的“批复”并不相同。
前者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文件;后者是下级向上级的行文。 去函是主动发出的函。
复函则是针对来函所提出的问题或者事情,即被动答复的函。 “去函”的正文开头一般先写商洽、请求、讯问或者告知事项的依据、背景、缘由。
事项部分采取叙述或者说明的写作方法,简明扼要,直截了当。 语气要谦和,既不巴结,也不生硬。
如果要求对方回复,则需要注明“请函复”“请复”类的结语。 “复函”正文则由两部分构成:引语和答复意见。
引语就是引述来函标题及来函的问号。 答复意见既是针对来函所提出的商洽、讯问或者请求的问题做出的答复---即,同意或者不同意,原因是什么。
或者,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或者对询问问题做出说明等。
常用的结语有“特此批复”,“此复”。
6. 发函与复函怎么写
(一)标题
事由+文种(函或复函),也可以有发文机关。
如《**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3633335人运动会组委会的复函》
(二)主送机关
是指询问或者答复机关。
(三)正文
1.去函的主体
①发函缘由。交代要求回答的公务事项的基本情况或根据、要求。
②要求事项。写明要求回答的公务事项的具体内容。
③结束语。常用“请予函复”、“望予函告”、“可否,请予审批”、“盼复”等。
注意事项:
a.写作简洁明了;b.使用礼貌用语;c.注意外在格式。
2.复函的主体
①引叙来函。首先引叙来函,然后写“经研究,现函复如下”等。
②回复事项。针对对方要求回答的公务事项一一给予具体、明确的答复。
③结束语。常用“特此函复”、“特此函达”、“专此函复”、“特此函告”等。
(四)落款
一般在正文右下方写
上成文日期,并且加盖发文机关公章。
(五)小结
函体现了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和睦的关系。
7. 复函的例文及模式
原发布者:esf123454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草案修改意见的复函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 你司《关于征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草案修改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仅供参考。 一、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建议将第五条(二)中的“林地用途”改为“林业用地性质”;将第五条(五)中的“优先权”改为“优先流入权”。 2.建议将第九条第二款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1333433623763中的“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改为“接受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3.建议将第十三条中的“允许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改为“适合条件”。 4.建议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流入方有权对其林权依法进行再流转”改为“流入方有权对其全部或部分林权依法进行再流转”。 5.建议将第十六条改为“流入方在流转期内对其在流入的林地上投入而提高林地生产能力的,因流转合同到期等原因,流出方依法收回林地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办法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或者双方协商解决。”。 6.建议将第二十一条中的“集体经济组织将其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改为“集体经济组织将其统一经营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7.建议将第二十二条全部内容删除。 8.建议将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中的“以转让方式再流转的,间隔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内容删除。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