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厂长职责,有详细的条文吗
生产厂长岗位责任制1、生产厂长隶属总经理的领导和监督,是总经理的代言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2、负责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带领全厂员工提高思想品德素质,树立时间观念,质量观念,提高管理意识和品质意识,以厂为家,尽心尽国力,为本厂的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3、负责协助总经理进行企业的开拓与规划,及时献计献策,不断生新产品投放市场。
4、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和各项制度及企业文化精神,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生产发展目标。5、负责全厂生产的整体策划与开发工作,及时掌握企业销售方向和市场供求信息。
6 、负责全厂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进度和生产数量的管理控制工作,保证产供销各环节畅通。7、负责全厂生产产品的质量控制工作,严格贯彻“99 1=0”的质量标准及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8、负责各类生产下单的审批工作,协调各部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9、负责全厂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协调与管理,加强其组织能力、技术指导和思想教育工作,以身作则,严明公正,全面要求。
10、负责审查控制各部门的生产任务、工作时间、工作质量、工作数量以及工作经费开支情况。 11、负责各部门的生产秩序与生产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全厂的环境卫生,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13、负责全厂员工的选拔培训,绩效考核手续的监督审核工作,不断整体提高全厂员工的综合素质。
14、负责员工离职手续,新进员工入职手续的审核工作。15、负责组织召开并主待各部门的生产质量会议,及时落实有关政策,加强管理。
16、负责建立情报信息小组,及时收集同行企业资料,不断开发新样品,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17、负责做好企业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
18、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调解处理因生产带来的各类纠纷。19、总经理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2. 我遇到一个大麻烦请大家帮个忙,我与厂长签约了一份劳动合同,昨
1、你的劳动合同有没有工厂的盖章,如果盖了公章,那无论谁做厂长都有效。
2、如果没盖章,那要查查原来的厂长是不是法人代表。其实也基本不用查了,看你说的情况,这厂长也是聘任的。如果不是法人代表签字,不能代替公章。
3、有没有转帐发过工资或者其他能证明你在这工厂工作。如果有,那就是有事实劳动关系,再加上原厂长的签字,还是可以认定有效的,但最好注意收集以原厂长名义发的有公章的文件,以证明这厂长有一定的权力。
最后,如果能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到时新厂长不认也不怕,去劳动局投诉工厂没和你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工资按你最近12个月平均月工资算。
3. 关于公司与人合作的合同怎么写
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承包方: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 人民政府批准,将 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
由 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组成的 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 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 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
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 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e68a84e799bee5baa631333236383463;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 万元,其中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 万元,其中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 万元,其中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 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
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 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
4. 关于公司与人合作的合同怎么写
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承包方: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 人民政府批准,将 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
由 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组成的 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 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 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
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 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e68a84e799bee5baa631333236383463;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 万元,其中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 万元,其中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 万元,其中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年为 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 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
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 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
5. 经济合同怎样写啊
经济仲裁申诉状
全文
申请单位:**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法定代表人:姜厂长地址及电话
:**区 电话:63543号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 法定代表人杨厂长地 址:*
*区 电话:33406号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接楼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
是111316.80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
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此项改变工程
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5.70元。
证明文件:(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
件一份,(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
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
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一、关于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二)
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8234.83元;人工费调差为
2750.94元;管理费增调为2226.95元;增加现金5600.09元。
以上总记:189808.49元。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
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
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
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此致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 日 期: 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