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款记账凭证怎么填
一、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
二、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三、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
四、凭证右上角的“字第号”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
五、“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
扩展资料
在借贷记账法下,在收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应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在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金额栏填列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并在出纳及制单处签名或盖章。
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收款凭证
2.收款凭证如何填写图
如图: (1) 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
(2)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 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 证汇总填制在一份记账凭证上。 (3) 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 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例如,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两张转账凭证,凭证的 顺序号为10,那么我们编号时可以编号为转字第10 1/2号,转字第10 2/2号。
每 月最后一张记账凭证的编号旁边,也可加注“全”字,以免凭证失散。 (4) 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正确编 制会计分录。
不得任意改变会计科目的名称和核算的内容。 (5) 除结账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 原始凭证。
(6) 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 年内发现填写错误的,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 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 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 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7) 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 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画线注销。
(8) 记账凭证填写后,应进行复核和检查,有关人员均要签名或盖章。出纳 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收入款项或付出款项时,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 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出现差错。
扩展资料记账凭证编号填写方法如下: (1)将一个月的全部经济业务,按经济顺序号统一编号。其编号方法简便,适用于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单位使用; (2)将一个月的全部经济业务,分收款业务、付款业务、转账业务三类按顺序编号; (3)将一个月的全部经济业务,分现金收款、银行存款收款、现金付款、银行存款付款、转账业务五类按顺序编号。
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业务三类分别编号,也可以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或者将转账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再分成几类编号。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人员多寡和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账、查账、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
3.如何填写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二)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三)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四)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五)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六)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